20110414自由時報   紅十字會法將修法 比照勸募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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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4自由時報  

「捐款吐出來」、「貪腐圖利自肥!」公投護台灣聯盟等民間團體昨日至紅十字會總會抗議,要求不被國際承認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向台灣人民說清楚。(記者羅沛德攝)

公投護台灣總召蔡丁貴(右二)等人將「不合法」標籤貼在紅十字會招牌上,表達不滿。 (記者羅沛德攝)

 

結餘款一律轉至賑災基金會

〔記者施曉光、謝文華/台北報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處理日本震災捐款方式引發爭議,為解決勸募團體執行率不佳,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在立法院指出,「公益勸募條例」將朝訂定執行年限上限,及結餘款一律轉至賑災基金會的方向修法。

江宜樺指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也確定要修法,改變現行授權寬鬆,儘量比照勸募條例來規範,內政部還要把紅十字會內部募捐辦法的細節規定,提升到「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施行細則」中明訂。

對於立法院主張廢除「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全部改由勸募條例統一規範,江宜樺表示,基於紅十字會有戰時協助政府救援的特殊任務,並非一般公益團體可承擔,「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仍有存在必要。

江宜樺表示,依據現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只要經理事會同意,紅十字會總會就可以逕行募款,不須經內政部審核,這在國際間有例可循。針對外界批評紅十字會總會長可無限期連任的爭議,江宜樺說,紅十字會也已考慮修法比照「人民團體法」,總會長連任以一次為限。

總會長連任以一次為限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理事長鄭信真指出,紅十字會總會最大問題不在財務而在內部「治理」,因紅十字會法明訂會長可無限期連任,一個團體若「最高權力」者不輪替,最後都可能流於獨斷、沒有人敢有其他聲音。

鄭信真認為紅十字會應回歸人民團體法,重新登記立案,募款比照公益勸募條例規範,政府應扮演「監督」而非「參與執行」角色,且官派理監事應全數退出。

台大社工系教授馮燕認為,公益團體募款金額已超過計畫金額時,應建立「喊停」機制,才不致發生民眾愛心太多,捐款卻執行不完困擾。

另外,台灣北社、公投護台灣聯盟等民間社團五十多名成員,昨天聚集在紅十字會總會辦公大樓,抗議紅十字會不被「紅十字會國際委員會」承認、監督,政府卻給予特別法保護。抗議群眾要求紅會把募得日本賑災的十四億餘元,一次匯給日本紅十字會,並籲立委廢除紅十字會法。

抗議的社團成員包圍紅會總部、憤怒高呼,數十名警力手持盾牌築成人牆,阻止群眾衝進總部。公投盟總召蔡丁貴痛批,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非「紅十字會國際聯合會」成員,紅會都沒對外講清楚,欺騙台灣人的愛心!北社秘書長李川信也質疑,國家為何獨厚紅會享有專法,任紅會募款不須經內政部核准、會長可無限期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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