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7自由時報  拆了民宅再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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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7自由時報  

士林文林苑暴力強拆事件對王家及社會都造成了巨大的傷害,郝市長雖然於事後宣稱要「完全負責」,但是,日前他卻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提起釋憲。

都市更新事業的進行,台北市政府其實擁有相當大的權力。因為,在都市更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外,台北市政府自訂了《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審查原則》、《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等十八種相關自治法規及規則,這才是台北市都更事業執行的依據。

王家暴力強拆案非常值得檢討的關鍵因素,乃是此「更新單元」完全是由台北市政府劃定。台北市都發局長日前表示,「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都更單元劃定案時,會以『整個街廓』的未來開發做為考量,王家寬、深度不足,又不臨建築線,未來要單獨建築非常困難,所以當時委員會將整個街廓劃為更新單元。」

由此可知,市府乃是主觀的將王家土地視為畸零地,強迫其加入更新單元之中。這表示,王家之所以被劃入更新單元,乃是源自於台北市政府自行頒佈之自治法規及規則。

試問,房屋不臨建築線為何就一定要加入更新單元?未來單獨建築非常困難,就一定要加入更新單元嗎?單獨建築非常困難,難道就表示無法建築嗎?其實,王家正面對著台北捷運淡水線,依據台北捷運法規,還是可以申請建築,也就是說,不臨建築線根本不是問題,台北市政府怎可以此理由強迫王家加入更新單元?

再者,王家土地其實相當方整,為何會被定義為畸零地?畸零地一定要納入更新單元的法源依據為何?另,「整個街廓」的開發想像,難道就符合都市更新的目的?它能夠凌駕基本人權的保障?

郝龍斌,不要當個完全卸責的市長!

(作者徐世榮 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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