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0自由時報  王偉忠身分多重 本尊、方國健、文建會三方兜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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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0自由時報  

記者凌美雪、趙靜瑜/台北報導

關於王偉忠在台灣文創一號與「華人星光大道」製作公司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否使文建會投資案的審決落入「裁判兼球員」之嫌?目前人在紐西蘭的王偉忠,透過越洋電話強力否認,他堅稱台灣文創一號「只有提案權,沒有決定權。」

台灣文創一號經理人方國健則表示,文建會當然不可能被台灣文創一號牽著鼻子走,不過,方國健倒不否認,王偉忠身兼台灣文創一號董事,確實可能遭質疑有違利益迴避之嫌,這是看法與角度的問題,他說,王偉忠是個有成功經驗的製作人,他的加入可使投資案成功率提高。所以,外界可持質疑的角度,但「我們看重他」!

宣明智掛名董事長的公司,除台灣文創一號之外,還包括麥實創投與麥實二號創投,三家公司的經理人都是方國健;方國健另外成立麥實管理顧問公司,掛名董事長,王偉忠是董事,二人持股比例相同;在台灣文創一號,方國健與王偉忠都是董事,但王偉忠有持股,方國健則零持股。這些公司登記地址都一樣,辦公室其實也在一起。

耐人尋味的是,文建會對於王偉忠的身分問題,最初回應是,「王偉忠已經不是台灣文創一號的董事」,還說曾於去年9月2日文建會召開投資溝通會議,發函給台灣文創一號公司,要求針對王偉忠是否為關係人一案作出釋疑。9月5日台灣文創一號回覆文建會公文說明,王偉忠已經調整成為創意總顧問,文建會也發函給國發會,經國發會確認沒問題,才開始進行流程。

但事實上,王偉忠一直都是台灣文創一號的董事,從來沒變過。經本報再度求證,文建會隨後更正,說是回報有落差,至於是那一個單位的「回報」出現落差?文建會則說還要再查。但文建會表示,後來開會決議,由於主要投資標的就是王偉忠,看中他的創意跟能力,所以仍然讓王偉忠掛董事,「讓他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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