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4自由時報
記者鄒景雯/特稿
馬對著高階文官講話,期待這些常任事務官應提出有感、有好感的政策。觀諸我國憲政體制以及實際的政治運作,這涉及兩個問題,一是搞錯對象,二是捨本逐末,因此是文不對題的發言。這類無甚意義的行程,實無安排之必要,不如待在家裡深思自省,或找人來聽取諍言,對這個國家還比較實益。
何以搞錯對象?政務官與文官的分際,早有成規,也普為社會所認知。政務官參與國家政策與大政方針之制定,負有行政、法律與政治責任,必須隨政黨輪替而下台;事務官則必須遵循既定的方針與政策,本於依法行政的原則,中立地執行職務,其所負的是行政與法律責任,是永業的公務員,兩者的角色區隔非常清楚。馬英九對著「執行」政策的人,高談闊論如何「制定」政策的問題,這不是很錯亂嗎?
現任民選總統身兼執政黨主席,本於政黨政治的精神,執政的成敗當然在馬英九與陳冲所率領的政務官團隊,並由馬英九負領導總責。有效領導的基本原則在於提綱挈領,所謂綱舉而目張,以馬為核心的黨政團隊正是這「綱」與「領」,馬英九不自行整飭,反而去對著衣袖與下襬東拉西扯,這不是捨本逐末嗎?
馬不能切中時弊、對症下藥,反而舉了四個「自認有感」的例證,以為這就等於「人民有感」,這是自曝其與「感覺」的距離有多遠。為政不在多言,對於需要藏拙的領導者來說,這真是經典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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