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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3自由時報
儘管馬及其外交部不停宣示釣魚台主權,甚至在美買廣告、在「外交季刊」投稿,「立法院」還通過親民黨釣魚台決議文,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宣示,一般認為係在用決議的法律拘束力,拘束已知的宣示內容:「依開羅宣言釣魚台和台灣一併歸還中華民國」,第一步把原係謊言的「開羅宣言」賦予法律效力、把中華民國竊台合法化。
由於這次釣魚台事件北京也用「開羅宣言」為理由,表明台灣、釣島依其歸還中國,台灣國會不抗議,反做成決議要宣示開羅宣言。可見釣魚台決議文表面談釣魚台,骨子裡卻是替中國用開羅謊言宣示對台主權背書,這是它的第二步目的。可是民進黨團同意了,台聯雖不贊成,卻也不反對。
回憶二○○五年親民黨基於「九二共識」,提出「和平促進法」,目的在於偷渡「九二共識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民進黨和台聯抗議無效,欲強行表決,經台灣國臨時政府率眾兩度包圍「立法院」,法案才撤回。這次釣魚台決議文闖過關,「立委」
使人失望。
台南市議會上月決議「要求日本歸還釣魚台」時,民進黨議員李文正就決議中的「開羅宣言」表示,中國也以它「釣」台灣,這部分要拿掉,結果拿掉了。地方拿掉的,中央卻堅持宣示,有鬼!
(作者沈建德 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http://www.taiwannatio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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