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2自由時報
怪哉!老馬連說了幾天,他「因為要幫助運作困難的公益社福團體」,而必須編列四千萬國務機要費,繼而又忽然在一個雜誌的論壇上宣布「體會財政困難」,因此刪除一千萬…。先不談「您」發布的時間地點是否恰當,但「您」一下講原因講得振振有辭,一下又見風轉舵,真是讓人看得霧煞煞!
但問題還是在國務機要費帳目不清。「您」先前說用「個人」名義已經捐出幾千萬,但根據監察院的資料,「您」的薪水幾乎分毫未動,全存起來,那「個人」捐款的錢又是從何而來?
「您」又在論壇上說,「您」的國務機要費都「公款公用,與個人捐助無關」,那您先前所說「要捐款…等等的原因」,豈不都在話唬爛?況且國務機要費的用途並不包含社福捐助,即使公款公用,顯然也沒有公款法用!
馬當然不會公佈捐款帳目,但難道又是「余文們」的錯?監察院這個「小孬孬」依例不敢打蒼蠅以上的動物,司法、檢調系統難道也跟著癱瘓了嗎?
(作者林俊安 為軍公教,台東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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