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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9自由時報
最近幾則新聞,讓人再度質疑司法的「公正性」。
昨天法院裁定馬總統親信、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可以回高雄過年,六天不需要向台北的派出所報到;同樣涉及貪污罪遭判刑定讞的前立委顏清標,其他同案被告皆入獄服刑,但顏清標除了可以為國民黨提名的兒子輔選立委,還可以在家過年;相較之下,跟馬英九關係比較不好的陳水扁,則是遇到法官周占春裁定不收押,就換一個會收押阿扁的蔡守訓,從一審還沒判決,押到判決定讞後直接服刑至今。同樣是貪污被告,待遇真的差很大!
更誇張的還有九年前的三一九槍擊案,國民黨普遍質疑槍擊案是陳水扁當選連任的主因,因此窮追不捨,馬政府近日從中國引渡槍械製造者唐守義回台,特偵組上週即表示,「三一九槍擊案調查沒停過」;相反的,三年前的連勝文槍擊案,各界認為國民黨在案發後,以「選票制裁暴力」等語進行政治渲染,導致五都大選翻盤,連被害人連勝文都說,「關鍵之槍枝來源以及槍擊對象…遲遲未能釐清,甚且變成歷史懸案」,特偵組何以只調查馬政府關心的三一九槍擊案,卻對於民進黨被抹黑的連勝文槍擊案「未置一詞」,這不就是明顯的「選擇性辦案」嗎?
(作者黃帝穎 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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