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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1自由時報
記者王寓中/特稿
三○九廢核大遊行展現反核、廢核的全民共識,但面對核四停建公投,馬政府至今除了「恐嚇」人民停建的後果,對於全民最關心的核安,以及攸關國家永續發展的能源政策,卻始終提不出能讓民眾安心、看見未來的具體政策,一個失能的政府,恐將是台灣另一個災難。
行政院長江宜樺拋出停建核四公投,表面贏得掌聲,但江揆宣稱,一旦停建核四公投過關,就要負起政治責任辭職下台,這是完全不負責任的說法。
公投可以決定核四要不要停建,但是公投不能決定核能安全,更不能決定國家整體的能源發展策略,這都是執政的政府要負的責任,否則民眾還要這個政府幹嘛?
面對環保團體對核四的質疑,馬政府除了用限電、漲電費、企業外移等恐嚇人民外,對於核安、續建的無底洞預算、停建後的替代方案等諸多問題,至今仍未將資訊透明公開;更離譜的是,既然續建核四是政院政策,面對立委要求對公投的投票表態,除了江揆外,內閣閣員居然沒有一個人表態支持,這不是失能的內閣是什麼?
核四追加預算到底還要追加幾次,整體興建經費要多少?恐怕連江揆本人都無法確切回答。台電在核安的信用破產後,行政院能替核四核安背書嗎?找國外專家民眾就能認同接受嗎?如同原能會主委蔡春鴻在立院答詢所言,同意核四續建等同於就能同意讓核四在沒有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運轉嗎?
江內閣沒有說出的事情還有,其實不管核四停建或續建,核一、核二、核三廠都不可能再無限期延役,換言之,民國一○七年以後,台灣都要面對替代能源、電價的問題;核四若停建,並非不能改建為天然氣發電廠,但最快要十二年後;未來以天然氣取代核能發電,難道就會出現當局所暗指國家安全的問題嗎?
這些問題和真相,始終環繞在兩個核心,一是安全,一是國家的整體能源政策,江內閣如果拿不出解決方案,現在就該辭職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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