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2自由時報
記者蘇永耀/特稿
馬政府表面說兩岸對等,昨天卻先通過兩岸互設辦事處的法律草案,給予中國海協會人員將來在台的多項豁免特權,我方急於公布,中方未同步說明,既不符對外談判原則,明顯矮人一截;加上辦事處事涉公權力行使,不啻是對兩岸政治談判的正式表態。
我方急於公布內容
不符對外談判原則
兩岸互設辦事處之所以令台灣民眾憂心,主要在於馬政府先設定這是在一中框架的派駐機構,自我設限下,任何隱含政治、主權等駐外機構該有內涵,都盡量排除,在這種為設而設的談判前提下,台灣已居於不利地位,難怪連一個最基本的簽證功能,到現在都談不到。
甚者,以「台灣面積小,中國土地大」、「台灣民主、中國封閉」明顯差異情況,兩岸互設辦事處將讓我方處於極度的國家安全威脅。
屆時中方可利用台灣的民主、多元,積極在台從事佈建及組織等統戰工作,或更容易監控、情蒐台灣各階層,反觀我方人員在中國,可謂「滄海之一粟」,勢必是反過來被中方所層層監控。
二○○八年馬英九當選總統後,兩岸在北京第一次進行兩會高層會商,曾傳出已就互設辦事處達共識,陸委會還立即出面否認,強調應先就經濟議題處理。等於視其為政治議題之一,同時避免設處引發的風險。
目前兩岸尚有ECFA後續經濟議題如服務貿易等還待談判,但北京方面顯然已經不耐煩。先是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一上任就拋兩岸應就政治談判進行對話;剛結束的博鰲論壇我方出席代表蕭萬長也被穿小鞋,包括接機待遇縮水,位次遭到挪後,都看出中國的施壓動作。
敏感時機通過草案
馬政府向北京交心
尤其,美國、日本接連出手,因應台灣過度傾中的失衡態勢,先是台美恢復在TIFA架構下進行貿易談判,日本也與台灣簽署重大的漁業協議,馬政府在此敏感時機「單方面」通過兩岸互設辦事處的條例草案,說穿了,就是向北京交心,對政治談判議題表態,以免觸怒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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