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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1自由時報
陸委會、經濟部等單位最新談成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中資開放的項目包括合資設立養老院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此案一過,台灣的貧富差距勢將惡化,離福利國家夢想更遠,離不公義國之日則近矣。
中資來台所圖為何?一為牟利、二為統一大業鋪路。始不論第二個目的,試問養老院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如何牟利?除了標榜五星級、專供有錢人孝敬父母或寶貝兒女用的機構之外?這種以營利為目的的機構,是如假包換的商業,阻止中資或許說不過去。但,陸委會的報告自露馬腳,寫明「由於目前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仍被界定為非營利性質」,因此在綜整社福團體意見後,承認大多不贊成對中國開放非企業形式的老人及身心障礙機構。
報告最賤的地方,是換個說法,以僅開放中資合夥方式,且不開放中國人員來台服務為前提,認為「應未造成就業衝擊及性別影響」而主張開放中資,完全迴避了社會福利事業應為非營利性的本質。
純粹牟利的社福企業能否開放中資?近日爆發的永越健康管理中心事件可以借鏡。這家曾吸引藝人小S坐月子的企業,竟將所屬醫院申請的一般病床當成產後照護的客床,牟取暴利便罷,最可惡的是竊用健保補助,讓健保財務更加惡化。換言之,即使是專為有錢人服務的企業,若無嚴格監督,都有可能侵蝕我國福利資源。
此外,開放中資的目的,說穿了是因為台灣將在二○一七年邁入高齡國家,長照體系卻始終殘缺不全,政府又不肯花錢建構(十二年國教免學費政策倒很敢做),才想出導入中資的餿主意。問題是,中資不是來請客吃飯的,長照服務勢必商品化。諸君可能想像,屆時台灣的窮人將面對連為父母翻身及洗澡,都得面臨A、B、C級點單的痛苦抉擇?
陸委會及經濟部一定要這樣對待台灣百姓嗎?
(作者余靜華 為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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