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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0自由時報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中國「新京報」8日報導,掌握中國許多器官捐贈資源的紅十字會,要求醫院捐款換取器捐資源,有一例甚至要捐10萬人民幣,紅十字會宣稱醫院捐款用於救助捐贈人,但這筆資金的使用不透明,令人質疑紅十字會挾器捐資源,干預捐贈器官流向牟利。對此,紅十字會否認逼醫院捐款。
「新京報」引述化名「姚林」的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器官勸募網絡(OPO)協調員說法,醫院與深圳紅十字會在器官捐贈上有多年合作關係,但五月底雙方合作進入「霜凍期」,紅會告知醫院以後可能不會提供器捐消息。他說,這「可能與我們醫院不捐款有關」。但他8日表示,醫院上個月已捐款,雙方將繼續合作。
姚林表示,深圳紅會憑藉所掌握的潛在器捐者消息,要求醫院捐款,但「這筆捐款用途明細,深圳紅會從未公開過。」廣州一家移植醫院的OPO協調員也說,深圳紅十字會對捐款有具體價格標準,「平均每一例完成器官獲取的捐獻為10萬元」,但錢用在哪裡,社會並不知道。
報導指出,中國每年有約30萬人等待器官移植,但其中僅有一萬人獲得器官。為了避免器捐黑市交易,衛生部2010年實施電腦自動分配系統,但全國捐贈器官有3分之2未進入這套系統,而紅十字會身為器捐體系的第三方機構,負責器捐登記、見證等任務,掌握許多器捐資源。
除了深圳,南京、江蘇紅十字會也被指要醫院認捐。江蘇一名醫師說,每例器捐成功案例捐贈約5萬元,作為捐贈者身後人道救助金。報導指出,由於救助資金使用不透明,醫界部分人士認為,紅十字會憑藉掌握潛在捐贈者資源,人為干預捐贈器官流向,並有為己牟利之嫌。
對於這些指控,深圳紅十字會副會長趙麗珍說,「不存在紅會逼醫院捐款之說,醫院捐款都是自願」,也沒有「平均捐款10萬元」和合作進入「霜凍期」,且紅會會將每案例捐款明細列表定期提供給醫院,但因涉及器捐者隱私,不便向社會公布,「有關人士可隨時到深圳紅十字會查看捐款使用明細」。
南京紅十字會人員劉文華則說,醫院每筆捐款都有正規發票,但因器捐協調工作成本,每筆捐款會比實際救助款多5000元左右。兩名深圳紅十字會的器捐協調員向新京報說,捐贈者身後救助金不超過2萬元。
中國紅十字會先前因為郭美美事件而重創形象,現在又爆出捐款換器捐疑雲,一些網友不禁感嘆說,繼不敢捐錢捐物之後,如今又不敢捐器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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