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1自由時報  臨時政府 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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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1自由時報 

立法院國民黨團擬於七月二十九日召開第二次臨時會,審查「兩岸服貿協議」及「核四公投案」。

憲法上,立法院臨時會不得處理「兩岸服貿協議」及「核四公投案」這類不具急迫性的「非突發事件」,國民黨智庫在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發佈的「立法院召開臨時會的法律問題」一文,即認為當時總統陳水扁擬以立法院臨時會審議大法官提名等「非突發事件」,牴觸憲法第六十九條規範精神,陳前總統也因此取消了咨請召開臨時會之議。

國民黨智庫於文中強調:「凡議會定有會期者,既然有延會的制度,當然不許另起爐灶召開臨時會,因此臨時會的會議特徵必須乃突發事件做為前提,這是臨時會制度的隱藏性要件…我國憲法第六十九條召開臨時會不明確的規定,經過此事件後,應該給朝野獲得一個明確共識機會,那就是臨時會一定要為了突發事件,而不能違背國會的決議,而將臨時會變成延會的代名詞。」

馬英九三度競選國民黨主席之際,應該看看過去國民黨智庫的研究與立場,「兩岸服貿協議」及「核四公投案」都不是像「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或九二一震災相關法案等「突發事件」,需以臨時會儘速立法。簡單來說,過去國民黨智庫認為「非突發事件」,不得以臨時會處理;但馬主席卻把立法院臨時會當成延會的代名詞,致國民黨明顯「昨是今非」。

尤其甚者,當年國民黨智庫執筆「立法院召開臨時會的法律問題」的學者陳新民,正是馬總統自己提名的現任大法官,可惜馬主席以「濫開臨時會」的毀憲行動,羞辱大法官與國民黨智庫的專業尊嚴。 (作者黃帝穎 為律師)

 


立法院開臨時會竟然開上癮,第一次臨時會甫結束,又將於七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九日開第二次臨時會,如果會議內容是福國利民的民生法案也就罷了,國民黨立院黨團列出的竟然是核四停建公投、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要害勞工沒有工作、讓台灣人民陷入核災危機的法案,這種臨時會簡直浪費公帑,不開也罷。

攸關全國民眾安全的核四議題,民眾對核四安全既有疑慮(遠見民調五十六%贊成停建,三十%不贊成),政府應順應民意直接停建。若執意要有全民背書才肯停建,核四公投主文應該要是否贊成停建、是否贊成續建兩案同時公投。公投的本意即為要反映最大的民意,本來就應該採是否贊成續建一案公投才對;既然執政黨不願意,退而求其次可將民間團體版的公投提案一併納入公投,才是兩全其美的方案。

(作者蔡美珠 為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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