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6自由時報  金溥聰要告我 我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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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6自由時報 

新聞記者告訴我說,金小刀在美國發表聲明,宣稱要對我提告。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他好大,我好怕。

我真的好怕。他是馬的第一號親信,做過種種大官,有權有勢,他可以找到一堆律師,他有呼風喚雨的力量,我承認絕非他的敵手。我毫無實力,只是個小人物。因此,他要告我,我只好:

一、我請不起律師,而且他那麼大,請了律師大概也沒有用,因此我不會請律師,法院開庭,我一定會自己一個人出庭。

二、法官如果問我文章的消息來源,就是把槍架在脖子上,我也不會說,由王金平的下場已可知道,我如說出消息來源,對方一定會死得很慘。保護消息來源是我最起碼的義務,我的消息來源是台灣的深喉嚨,我要保護。

三、我會要求庭上,本於無罪推定的原則,要求原告證明我的文章是造謠是誣賴,美國水門案時,最後是法院調聽美國白宮國會的影碟音帶,才把問題釐清,台灣的總統府開會,應有這樣的存證,我是不是造謠,應該很容易證明。如果證明我誣賴,判我誣賴那麼大的人物為死罪,我也甘願承受。

被金小刀這麼大的人物告,我真的好怕,我的感想很懦弱,不然我又能怎樣?


(作者南方朔 為政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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