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2自由時報
記者鄒景雯/特稿
檢察總長黃世銘自爆:九月六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後,馬總統曾經數度打電話給他。昨天,總統府由發言人出面證實,總統確實有打電話給總長,但強調內容係如何如何,「沒有指揮辦案的問題」。總統府此一誤導,非常不當,因為核心的關鍵是:總統根本就不該打電話。
對總統自稱是「霏」者,沒有基本常識,錯出在任用她的總統。總統是學法的,不可能不知道政府的組織、職掌與分際。總統在本案中的一錯再錯,當詳情一一揭發之際,應該立即向全民致歉,然總統不循正道,竟指派不適格者混亂官箴,這是對人民與國家的最大輕視。
總統在八月卅一日接受檢察總長就偵查中的刑事案件提出報告,已是一錯;九月一日,又主動召見檢察總長研商案情,這是二錯;九一現場倘如北檢懷疑的有他人同席討論,這是三錯;當特偵組九月六日對王金平開出第一槍後,總統又不只一次主動與總長通電,不論內容為何,這整個過程的連續錯,已經充分證明:總統一直在第一線實際干預並指導個案的進行。
回頭檢視府發言人稱:總統係就外界對特偵組的疑問,希望黃世銘對外說清楚。這段話的最大無知就在於:總統憑哪條法律可以要檢察總長說清楚?要說清楚什麼?
檢察總長,是全國檢察體系的首長,依法指揮監督全國檢察官及檢察事務。檢察機關就是司法機關。尤其,特偵組的職掌,第一項正是專辦「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總統身為特偵組潛在的調查對象,事前,未謹守分際了解個案,已經不能原諒;事後,竟又多次親下指導棋,近乎追蹤考核總長的執行。毫無疑問,這已構成總統指令司法的嚴重濫權。
當總統放棄了他的超然中立,決定與總長在個案上站在同一陣線時,他就已經注定了是本案的當事人。接下去,就看北檢能不能專業辦案?北檢如果低估人民的智識,下場與這些全民公敵絕對不會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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