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8自由時報  法務情治機關大串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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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8自由時報 

由關說案衍生出來的「監聽國會」案,經近月的抽絲剝繭,已可確定是特偵組聯合調查局「詐欺矇騙」。若其說法是在刑事偵查中所為,則百分之百
犯了「偽證罪」,殆無疑義。

所謂監聽國會是由特偵組委由調查局監聽一支○九七二開頭的電話,特偵組辯稱不知其為立法院總機所含之節費電話,加上未告知調查局,故調查局
在設備及作業上,未特別處理,以致監聽結果光碟內容均為空白。調查局正副局長乃至主辦科長其後均呼應特偵組的說詞,連法務部調查小組也據以
定調為「烏龍」監聽。

可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在過去五年間,台灣各地檢調單位為查察賄選等,聲請監聽同屬立法院總機節費電話○九七二的案例,據法務部公布資料
至少有十三線次之多,所以本案特偵組的聲監,並非第一次,也非唯一一次。該十三線次監聽光碟及檔案卷宗都還在,看看有沒有空白的?如只有特
偵組委監的廿一片光碟都是空白的,那這種特偵組撒瞞天大謊又腦殘,還有存在價值嗎?

或有人謂:調查局只是執行監聽的第三者,為何要蹚進渾水?莫忘了該局正式名稱為「法務部調查局」。經驗法則:撒了一個小謊,又要用更多更大
的來圓謊。上下交相賊,至今已騎虎難下,新任法務部長和常次,也都脫不了干係。立法院非組調閱委員會無法釐清,馬江政府應設停損點,因為實
在硬拗不下去了。

(作者王伯仁 為退休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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