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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2自由時報
記者鄒景雯/特稿
前年四月間,清大在新竹舉辦校慶。校長陳力俊有段話:「一百年前清華建立的時候,正值辛亥革命前夕,國家面臨列強瓜分。一個世紀以來,清華
勵精圖治,銳意進取…」云云,由於將在台建校五十五年與辛亥革命連接,使得輿論很想請教陳校長:您認為辛亥革命的源頭,那新軍營房裡的擦槍
走火、乾脆起義的行為適不適當?
要問起是否適當的問題,起因於陳校長在立法院評論丟鞋不適當,同時也點名自己的學生陳為廷應受法律約束,不能因為是學生而有特別的對待。陳
校長這立場的表述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表示這是他的價值,不是信口回答。外界因而不得不提問:一個明言信奉流血革命的人,怎麼會對反抗政府暴
力的一隻鞋子給予不成比例的判斷?如果依據相同標準,陳校長應該主張百年前的中國革命黨人應該全部就地正法、槍斃示眾才對啊!
講起辛亥革命,不只那「共進會」的小兵,後來就職臨時大總統的孫文,陳校長肯定是認他為國父的。這位「中華民國的父親」更一向是鮮明的革命
派,一切武裝、敢死、暗殺解決,陳校長認為孫文的身教如何?即使是給清大留下「自強不息,厚德載物」校訓的立憲派梁啟超,也曾經主張唯有革
命方能救國,自承「保守性與進取性常交戰於胸中」,那麼陳校長對於梁任公竟未與暴力截然劃清界線,又有何評價?這位飲冰室主人該接受何種約
束與制裁?
與陳校長抬槓,實無甚意義,社會比較遺憾的是:陳校長不理解大埔案等各種抗爭在體制內申訴無門終致制度殺人的過程嗎?陳校長曾經追究過劉縣
長、馬政府凡有關社會正義的處置適當嗎?
教育不同於一般事業,大學校長更被期待是「阻絕政治、捍衛校園」的最後堡壘,師生關係應該在學校中充分進行,在學校之外,在總統與學生之間
,校長代表的只有一種身分,會選擇站在權力者、強勢者一方,以指導支配者邏輯思維者,那絕不叫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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