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3自由時報  如果垃圾食物用黑心油...

上一頁 下一頁
 

20131023自由時報  

邇來黑心食品連環爆,食品安全備受注目,此時輿論宜一併關注垃圾食物問題。

英國倫敦高等法院法官於二○一○年宣布「校園附近販售外帶速食屬『非法』」外,美國部分州,已禁止學校販售垃圾食物,印度德里非政府組織烏岱基金會(Uday Foundation)也向法院提請,要求「校園內及學校周圍半徑五百碼(四百五十七.二公尺)內,禁止販售垃圾食物與碳酸飲料」。

觀察台灣,會發現諸多學校放學後,學生一出校門,即可見四處林立之速食店或攤販,香味四溢,於是學生人手一包炸雞,令人心驚!學生吃下飽含油脂的垃圾食物後,產生昏昏欲睡、無法專心,長期下來,累積的脂肪導致血液循環下降,在缺乏氧氣、營養素和蛋白質,恐造成腦細胞暫時退化。

黑心油事件中應同時關注的是,若不肖業者將這些油品再經回收使用,或者用更廉價油品,是否會造成人體更大負擔與傷害—尤其正值生理發育期之中小學生?

台灣雖有規定校園附近禁止設立遊藝場,但未有類似食品安全規範。為下一代之健康著想,主管之衛生與教育機關應正視此一議題,學校周圍禁售垃圾食品早日立法執行,尚可謂先進立法例。衛生機關在上述立法之前更需加強學校附近區域之查緝作為,為國民健康把關。也呼籲相關業者,若明知對學子有害仍販賣,絕非良心事業,應主動儘早撤離該區域或誠心嚴控品質,改作健康食品。

(作者陳興男 為臺中地檢署檢察官)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