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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自由時報
〔記者張文川、項程鎮、林俊宏/台北報導〕檢察總長黃世銘被起訴後,面對各界質疑仍不願請辭下台,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許惠峰昨認為,檢察總
長涉嫌刑事不法,身分已不夠純潔,恐難繼續帶領全國檢察官打擊不法,應下台以示負責,更不應仗著任期保障戀棧權位。
以總長身分受審 對檢造成壓力
許惠峰說,檢察總長是經政治任命、國會同意的特任官,不只是純粹的司法官,須負起相當程度政治責任,總長對待自己的道德標準,應和對待前法
務部長曾勇夫的標準相同,曾勇夫只因疑似行政不法,即使自認清白,仍基於政務官風骨就請辭下台,黃世銘所涉嫌刑事不法,已被起訴,更應下台
以示負責。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擔心,黃世銘將以檢察總長身分出庭受審,是否會對公訴檢察官造成壓力,黃應考慮主動迴避。
張宏林表示,特偵組烏龍監聽國會是非常嚴重的事,黃世銘有重大疏失,不該充當政治打手,或以行政手段介入立法。
此外,他認為,馬英九總統在全案是否僅為證人,檢方並未解釋清楚,若有必要,即使等馬卸任後,也要查明有無刑責。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林明昕表示,法律未規定要黃世銘下台,如黃自認道德有缺,應知所進退,但黃不下台,法律上合法。
台大法學院歐洲聯盟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陳志龍說,依相關法律,除非黃世銘自己不想做或被逼下台,否則黃享有任期保障,但目前主要問題是特偵組
應否繼續設在最高檢,他認為應將特偵組放在地檢署,並加強主任檢察官的辦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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