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4自由時報
本社十月二十四日曾發表聲明指出,普通棉籽含○.五%至○.七%游離棉酚(棉籽酚)。製取油脂時,部分棉酚會溶於油脂中。棉酚有三種形式,包括酚醛式、內酯式、環酮式,它們之間在一定條件下可相互轉化。利用HPLC(高效液態層析法)分析棉酚,國際學界係採用棉酚(酚醛式)做為對照之標準品。衛福部委託食品工業研究所的棉酚檢驗,其對照之標準品是棉酚的哪一種形式?迄今已過了半個月,未見答案。
對於食用油風暴剛發生時,衛福部定調結論,精製的棉籽油及未精製的棉籽油之棉籽酚含量為未檢出,利用HPLC檢測最低量為1ppm。
棉酚包括游離棉酚(free gossypol),及結合棉酚(bound
gossypol)。一般認為游離棉酚對動物是有毒的;結合棉酚一般不被牲畜吸收,通常認為是無毒的。可是,近年來不少研究認為,也有部分結合棉酚可分解形成游離棉酚,產生毒害。飼料中有棉酚存在,對牲畜的生長不利,是一項事實。
台灣現行關於飼料中棉酚含量的規定,農委會現行規定做為原料的棉籽粕中棉酚殘留標準量不得超過○.○四%(400ppm),飼料成品不得超過10ppm。業者進口棉籽粒充當飼料原料,農委會聲明,國內第一批棉籽的棉酚檢驗結果為3800ppm,依二%至七%比例添加到飼料中後,棉酚含量為100-350ppm。都低於歐盟規定原料中棉酚最高含量5000ppm、以及飼料最高含量的500ppm。看到這裡,我們要問的是:自己訂有標準,為什麼不用?
最後,本社關切食用油及飼料殘留的棉酚量,到底是多少?棉酚檢驗的方式到底是哪一種?希望衛福部及農委會給個回答,同時資訊公開,讓台灣的人、家畜平安!
(作者張葉森 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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