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就是一場分辨台灣人國家主體認同的核心事件...
至今二二八事件有賠償條例的法令,卻無特別法,無法對當時的加害者予以法律責任的追究。二次大戰後,追究納粹屠殺猶太人的責任是世人面對歷史事件極好的反省教材,台灣也需要這樣的反思,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人權與社會正義能真正在台灣落實生根...
發現台灣人多數挺扁之時 DPP才喊出維護司法人權的口號 會不會太慢?
根據韓國國情,最需要強調的是名譽恢復原則...並透過此階段,光州的市民及抵抗者以「民主的守護者」重新被定義...
但是如果新興民主政權擔憂刺激舊威權勢力,而消極清算過去的話,必然會使得民主政府的支持勢力離心離德,導致民主政府失去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