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院外進行長期非武力抗爭的公投盟,這次行動仍有勞波麗士大人烈日下作陪(辛苦了),依照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的法律,即使不妨礙交通、無公共危險的情況下集會,仍得被迫強制貢獻國(是國嗎?)庫,於是行動教會牧師就上場佈道。波麗士如果再來「嚴重關切」,那他們可就違法了。
牧師說:愛沙尼亞獨立運動時,人民手牽手阻擋軍警驅散民眾,後來連警察都加入群眾。不知道台灣軍警是否也終有一日與臺灣人民面朝同一方向?不過到那時台灣已經很悽慘了。
ECFA第11、 13兩條款就像大蘭多毒蛛的兩根毒牙,注入台灣將使台灣化成血水,台灣將快速被吸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