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我們對他們的不幸遭遇,無力改變, 但是因為我們的關心與聲援, 相信可以為他們帶來信心與力量......
1946年4月當選台灣省參議員,緊盯警察無故開槍示威且風紀敗壞、司法無法獨立審判、政府壟斷及貪腐現象等弊病,著重民政、財政、教育、建設、農林等議題。11月,被選為制憲國大代表,認為制憲乃立國之本,期許為國家民主、法治奠基。
他敏銳察覺時局紛亂的關鍵問題,以法律素養監督施政,是政治改革、捍衛人權、司法獨立的開路先鋒。
戰後中選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與報界、醫界友人發揮同胞愛,共組「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以民間力量和聯合國救濟總署合作,接濟台籍日本兵回台灣。然台籍兵員卻被國府敵視,委員會成員也在228時全部遇難。
當時的台灣司法界菁英吳鴻麒,他在數日後遇難。從他所寫的日記,觀察那時的社會情況:四處傳來槍聲、失序的社會。
228事件波及花蓮,3月4日,他率領青年到三青團花蓮分團部,要求召集民眾大會,會中組織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花蓮分會,喊出「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的口號,走和平改革路線。他擔任由青年聯合組成的「青年大同盟」總指揮,維持治安、民生問題,收繳武器以避免衝突與暴亂,是重要參與者。
228事件發生時,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治安委員,在動亂中善盡職責,公正處事,穩定民心,並前往軍法處調查過失殺人的私煙查緝員偵辦狀況,另外也主張陸海空幹部應由台籍人士擔任。他於3月9日之後的大屠殺中,蒙難。後被政府指控叛國、煽動暴動、內亂罪等罪名。
228事發,3月初蔓延到屏東,動盪不安,他商請名醫大舅子郭一清,不分省籍照顧因衝突而受傷的人,事後多人登門道謝。3月4日,屏東市長龔履端擅離職守躲在屏東機場,議長張吉甫以生病為由亦不出面,葉秋木被推舉為臨時市長,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任委員,肩負起治安維護的責任,此為「屏東三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