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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han | 贊若
2010-06-25, 12:04:29 | 未填寫住址
補充一篇
【警鐘響起】日本菅首相「沖縄獨立」的發言,讓中國燃起「收復琉球」的希望 http://docs.google.com/document/pub?id=124OZ4A8znhXbKiDIEFAVr-rmYX_mklx3Evhs8xDaf48
Nathan | 贊若
2010-06-25, 10:35:50 | 未填寫住址
20100625 日文漢譯文章兩篇 by 西歐米
【訪談】蔡焜燦先生論台日的歷史真相ー日本並未把台灣當做殖民地 http://docs.google.com/document/pub?id=1-NtrE8oGFN9cOn5Rr8tNIJYJELEddkb442xLXB8QIlk
前產經新聞記者福島香織的媒體論(精彩) http://docs.google.com/document/pub?id=1mTkmAhtGYaCoUG21IeJjWWwz8-WRz6PR6kODsA6hJDM
贊屋
2010-06-24, 10:00:15 | 未填寫住址
找到自己的文化,保存它、寫下它、記錄它,留下歷史的痕跡,代代永流傳!
2010台灣島新移
2010-06-23, 23:22:11 | 未填寫住址
2010台灣島新移民潮 http://blog.udn.com/sigmachen/4158722
Nathan | 贊若
2010-06-23, 16:14:27 | 未填寫住址
《阿扁札記》守得雲開見月明的扁案判決
http://neoformosamagz.blogspot.com/2010/06/blog-post_23.html
6/23/2010 01:30:00 下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Email This Post Print This Post 2010年6月的第2個禮拜可以說是「扁案週」。6月8日台北地院審理外交零用金案一審宣判無罪;6月9日台北地院審理二次金改案繼續傳訊證人並進行交互詰問;6月11日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等案宣判,除從無期徒刑改判20年外並改認定以他人發票及不實犒賞清冊申領之國務機要費,用於機密外交等因公使用不構成貪汙犯罪。除二次金改案未經判決其餘所謂扁案不管是一審或二審判決均可上訴仍未確定,但地院及高院判決確具意義,足供比較、參考。
同為特偵組起訴的扁案,總統外交零用金不是我的任內所創設,歷任總統出訪都有領取,甚至比我還多。而且不只總統有,隨同出訪的外交部長也領過;副總統、行政院長及總統特使也比照領取外交零用金,作為出訪期間犒賞、餽贈之用。依慣例及規定都一次以領據領出,不再檢據核銷。特偵組指控我涉嫌私吞11次出訪零用金33萬美元並匯給在美國念書的陳致中,觸犯侵占公款的貪污犯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台北地院歷經8個月的調查審理,傳訊14位證人,其中3位前外交部長,1位前外交部次長,事涉國家機密,全部開秘密庭不對外公開。最後,判決無罪,是扁案第一個無罪判決,也是法官敢向特偵組檢察官起訴扁案說「不」所開的第一槍。
① 刑事訴訟的司法人權有顛撲不破的法則包括「無罪推定」、「證據裁判」、「罪刑法定」、「罪疑唯輕」等。台北地院審判長黃程暉的合議庭完全堅守,不像「蔡守訓們」採所謂的「有罪推定」、「擬制裁判」、「罪刑自定」、「罪疑唯重」,完全踐踏司法人權。 ② 台北地院指摘檢察官未查得被告有何剩餘,未因公支用之事實,僅憑一己之臆測,不僅立論失據、前後矛盾、誤認,任意拼湊、毫無可信之處,更有違外交部依循慣例及相關規定,簽擬該筆經費供被告彈性使用及無從取得單據核銷之事由。審判長審完這個案子發現台灣外交充滿困境,「真的好慘」,他認同每次3萬美金辦不了什麼外交,認同我說的「這是拿來博感情的」。合議庭依職權傳訊14人並讓檢辯雙方有詰問證人的機會。哪像特偵組只問我一次,完全不管被告發言及調查被告有利證據即率予起訴,其他各案亦復如此,難怪特偵組原承辦檢察官吳文忠去年3月24日主動Call in到T台坦承扁案起訴有漏洞。 ③ 地院合議庭都認為外交零用金本含有特別費之性質,經審核以領據核銷,全權授權出訪之團長即被告使用,一經領據核銷即屬因公支用事實已發生而合法核銷完成,預算已經執行完畢,亦無剩餘款之問題,更不問實際支出情形,不再辦理結算。並引馬英九特別費案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1743號判決意旨參照。連外交零用金都被認定有特別費性質,而全國第一個有特別費,在61年前就有特別費的總統反而沒有特別費。只因總統為國家元首,全國只有一個,後來擴大到6000多個首長主管都有特別費,蔣介石時代在1963年正式改名為國務機要費,但李前總統及前行政院主計長都說國務機要費就是總統的特別費,即使原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也說是特別費。蔡守訓為了判馬英九無罪更特別引用;為了判我有罪,竟然又自我否定。
6月11日高院判決有關龍潭案,陳敏薰案有罪,姑不論科學園區的開發,民營企業人事決定依憲法、法律均非總統法定職務權限,核與職務上收賄罪要件不合,鄧振球審判長也說他是採從寬解釋,目的在促請注意、警惕,留待最高法院來裁判。有關國務機要費地院判決認定我以他人發票、不實犒賞清冊詐領非機密費(單據核銷部分)及機密費(領據列報部分)共1億 742萬元,此次高院判決認定沒有詐領,只有侵占,金額則降至1,496萬,減少9,300萬。主要是這9,300萬被認定為因公支出。
我從特偵組到一審,包括2006年查黑中心起訴後的11月5日記者會,我一再答辯說明,國務機要費申領出來用於因公支出包括機密外交在內大於收入,沒有剩餘,甚至透支,何來不法所得被A掉?但特偵組完全不予理會,地院蔡守訓合議庭亦拒不調查,就是要故入我於罪。我當時一再堅稱之所以會有他人發票及不實犒賞清冊用以申領非機密費,是因為2002年年初總統的私房錢國安密帳奉天專案繳庫,及非機密費不得撥充流用到機密費,不得不的便宜措施,連同取得之機密費都用在機密外交等因公支出。由於部分事涉敏感,儘可能不說出來,而被懷疑說謊。其中為了解釋很多機密外交工作是從李前總統時代就延續下來,並提出奉天專案的密件供參,然該密件被鎖在保險箱,我在一審再三提及,蔡守訓就是置若罔聞,我變成啞巴吃黃蓮,有口難開。感謝高院合議庭終於打開該封存密件,並向國安局查證國安密帳繳回情形,及該專案未編年度預算送立法院審議,也不必送審計部辦理決算,但總統一年平均有1億元可以支配使用,但我繳庫了。最重要的是高院合議庭開了幾次不公開的秘密庭,傳証相關證人及秘密證人証實我確實有為機密外交工作的重大因公支出,並為高院判決所採認。這是我特別要感謝高院合議庭的地方,至少我喊冤四年的真相終於可以大白。這不是統媒所說的「大逆轉」,而是遲來的正義。
有人說國務機要費案二審的改判是比照馬英九的特別費。沒有錯,馬英九特別費單據核銷也出現使用他人發票及不實工作獎金犒賞清冊,並未成立詐領貪污犯罪予以起訴。縱使最後論屬偽造文書罪亦只及於余文及吳麗洳等三個出納,三個出納的偽造文書罪還緩起訴,馬英九及市長辦公室主任廖鯉全都沒事,對照該案仍有差別待遇。又馬英九特別費的領據列報部分則直接匯入其私人帳戶,並申報為個人財產,用在匯給太太每個月20萬、女兒在美生活費、姊姊馬以南300萬、女兒在美刷卡費、家裡的保險費、水電費、瓦斯費、電信費、根本就沒有因公支出。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1743號判決認定馬英九無罪確定理由,固不採「實質補貼」之說,但接受「金錢混同」及「大水庫理論」的辯解。說馬英九在市長任內兩次市長選舉補助款4700萬捐給自己的4個基金會的公益支出,視為特別費的因公支出,大於特別費的收入1500萬,所以無不法所得,無犯罪故意,故無罪。
而我舉証歷歷並有證人旁証供述,我的因公支出包括機密外交工作共1億3千700萬元,大於起訴金額1億400多萬元,也大於地院認定金額1億742萬元。扣除高院認定因公支出約9246萬元,則因公支出另有4500萬左右亦多於高院判決的1496萬元。何況我將高達37億的國安密帳繳庫,總統選舉補助款 3.4億元全捐給民進黨,為黨募款3.2億元及8年總統減薪4000萬元。套用馬英九的說詞他不是貪墨之輩,因為捐大不可能貪少。顯然高院6月11日判決仍選擇性適用最高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確定的理由。
從高院改判國務機要費案,更可以看到呂前副總統、游前院長、陳唐山前秘書長及多位前朝部長被特偵組起訴詐領特別費案是否應該由特偵組撤回起訴?又對特別費領據列報部分特偵組只查辦扁、馬兩人,其他被檢舉的藍營高官是否應一併查辦?
四年來的政治追殺,不信公義喚不回。在這個鬼地方,我一直在屈辱中忍耐,在屈辱中等待。終於在第559天等到第一個無罪判決,第562天等到高院的改判,接下來還有漫漫長路要走。如今總算「守得雲開見月明」,離「天光」應不會太久了。
Nathan | 贊若
2010-06-23, 15:33:20 | 未填寫住址
大埔農民反五『腥』劉政鴻縣長粗殘徵收 北上總統府抗議 http://www.twimi.net/2010/06/blog-post_23.html
竹南大埔自救會會長陳文彬今日(6/22)上午帶領當地百餘位農民,北上總統府和監察院陳情,苗栗各地農民、新竹竹東農民等相關團體、支持控訴「剷地王」的大學生們也到場聲援。
這是繼19日在竹南大埔召開記者會之後,農民的第二波自救行動,在 6/19日於竹南大埔農田上舉辦「雷劈怪手──竹南大埔反暴力徵收記者會」後,竹南大埔自救會與後龍灣寶自救會、(新竹)二重埔自救會、(彰化)相思寮後援會、台灣農村陣線等團體決定在今天北上,到總統府與監察院陳情。各地自救會與學界對於竹南大埔居民遭受苗栗縣政府於六月八日無預警全面封路、六月九日凌晨怪手毀田等事件,感到憤怒。
他們指控號稱縣長劉政鴻指使了一次侵害人民、違法違憲、欺騙居民、圖利財團、藐視議會的暴力行政行為。現場除了農民、學者與聲援團體外,尚有來自清大、台大、政大等關心農業議題的青年學子,數百人到場聲援。
侵害人民、違法違憲 大埔農民表示,苗栗縣政府在 6/9日時,動員兩百多名警力包圍竹南大埔科學園區徵收地。並派遣怪手以「整地」之名,行蓄意破壞之實。怪手對著未繳交權狀的農民的農地,將再一個禮拜就能夠收成的結穗稻禾毀壞。詹順貴律師指出:此舉不但是天理不容糟蹋食糧,更違反行政程序法第 6條禁止差別待遇、第 7條對人民傷害最小原則。且根據執行法第 53條第 1項第 5款,「未與土地分離之天然孳息不能於一個月內收穫者」,係不能進行查封。
農民未繳權狀始因與縣政府無法達成徵收共識,縣府卻在這次事件中,派警力闖入民家質問,甚至派警察尾隨未繳權狀的農民,使其遭受精神上嚴重壓迫。眼看莊稼被摧毀衝上前阻擋的老農婦,還讓員警遭強制架離和壓制成傷。如此行為,顯然已是逾越執行公務之合法範疇。苗栗縣長劉政鴻,濫用公權力此舉,除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3條比例原則、第 19條即時強制作為外,更觸犯刑法第 277條傷害罪、第302條剝奪行動自由及第 304條強制罪罪嫌。
欺騙居民、圖利財團 至今一直被大埔居民所嚴重抗議的是,苗栗縣政府在民國 97年3月接受群創科技公司的擴件陳情後,於一個月內變更原計畫,草率地將原先預計徵收的 23公頃擴大為 28公頃。整整五公頃的民宅、農地被大量劃入。不僅取消原先承諾居民原地原配的補償條件,僅以公告地價徵收,經過計算後拿回的地面積可能不到原先的百分之三十。甚至,還可能配回一靠汙水處理廠、變電廠的墳墓地當作住宅地。
徐世榮教授認為,如此愚弄正是,完全置縣民生存權、財產權、工作權於不顧的表現!苗栗縣長劉政鴻甚至於民國 97年 8月的都委會 689次會議中,出口承諾徵收農民將以「從優從寬」的方式補償,還誇口不惜若款向不足要向相關企業募款。但這些承諾至今全數跳票!不僅沒有兌現,面對拒絕繳交權狀的農民,縣府竟以「不繳交權狀,即不核發抵價地」為由要脅居民。詹順貴律師指出:此種自行增加法令所無之要件,迫使居民屈服之違法濫權,實已違反行政程序法第 7、8、10條。相關公務人員更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6條濫權及第 7條無故稽延等行政違失。
藐視議會、恣意妄為 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苗栗縣議會中由謝芳紋議員等人提案並通過兩項決議案(分別為第十七屆第一次定期會決議案民政類編號1-11號與1-12號)。苗栗縣議會決議,首先,為保障縣民財產安全,縣政府應依劉縣長「從優從寬補償」之承諾與居民達成共識後才能進行徵收。再者,命苗栗縣政府於聘請專業文史背景學者專家,進行田野調查,保留當地重要廟宇、水圳、自然景觀或文化資產前,應暫停所有拆屋與施工。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38條:「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對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議決案應予執行」,苗栗縣政府有義務遵守苗栗縣議會送請執行事項。沒想到苗栗縣政府完全無視議會決議,逕自在決議出爐兩個禮拜後,在大埔地區上演有如戒嚴的恐怖封堵。竹南地區宛若孤島,任其宰割。隔日深夜及凌晨,在警備車運送警力戒護,大批怪手機具即長驅直入,開始所謂一日的「道路拓寬」及「整地工程」,卻使原肥沃蔥茂之良田面目全非,唯我獨尊的鴨霸心態,顯有違反分權制衡之法理。
農民北上總統府、監察院,控訴檢舉苗栗縣政府違法亂政 針對以上所述,苗栗縣政府所做種種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作為,反對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周邊特定區自救會專程北上,親赴總統付府、監察院。希望總統府、監察院秉持著為社會伸張正義的精神,調查處理相關失職人員。
二重埔居民聲援抗議,談二重埔土地徵收情況
二重埔土地徵收說明會搞戒嚴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希望
2010-06-23, 14:37:01 | 未填寫住址
一雙眼睛
大大濕濕的眼睛一直看著我
眼中充滿著濃濃的柔情
刻苦、耐勞、穿梭在田間
一步一步踩穩腳步的耕耘
鞭子、汗水、淚水、和愚癡的忍耐..
終於可以躺下休息
那雙含著水的眼睛一直一直望著我
不捨、心疼、與自責....
無力償還的愛
敏奐
2010-06-22, 13:49:01 | 未填寫住址
禪定好久不見!
前些天去聖山心想好久沒見到你了。
沒想到在留言版也可以看到你的足跡〞真好。
Leo | 禪定 (Natha
2010-06-21, 22:33:27 | 未填寫住址
石油每桶十萬美元 (二)
高油價的解決方法即是高油價。 這就是為何此思考型實驗是有價值的功課。 去年七月撰寫“石油每桶十萬美元”時,我忽略了經濟學家兼財經作家 Jeff Rubin 對石油牛市的看法、以及著作: Why Your World Is About to Get a Whole Lot Smaller: Oil and the End of Globalization。 以下是此書的一小段摘要;此摘要促使我重新擬定上篇文章所介紹的簡易、草稿式的頂點價格估計模型、於此原物料長期牛市之時:
“新油田的發現於1966年到達頂點後便一路下滑。 雖然偶爾我們會聽到些頭條新聞、像2007年底大吹大擂宣佈位於巴西海岸的 Tupi 油田、但石油公司絕不會意氣風發的於記者招待會上宣佈全世界的石油業者每日產量因耗盡而每年遞減四百萬桶。 我們天天消耗散撥在全世界的油井,他們逐年產量遞減 – 大大遞減。 這表示五年後,業者必須尋早大約每天兩千萬桶的新產能以彌補消失的產能 (Why Your World Is About to Get a Whole Lot Smaller: Oil and the End of Globalization, Jeff Rubin, p. 11)。”
本文將更改上篇文章中第二假設的數據,以擬定估算頂點原油價格的另一版本。 上回、第二假設為:
“2. 後哈伯特頂點之環球石油產量以坎塔雷爾 (Cantarell) 油田年遞減率13.1%的數度下降。 幅度雖大,但因墨西哥鄰近美國,我認為墨西哥油田產量有較高的透明度、不同於沙烏地阿拉伯 [註1]。 因此、優於代表後頂點環球石油生產狀況。”
解釋坎塔雷爾的數據應夠清楚。 但我認為有必要重新配置此假設以反應 Rubbin 於著作上指出的遞減率 – 全球石油業者每年失去每日四百萬桶的產量。 我將以有「油神」之稱的皮肯斯 (T. Boone Pickens) [註2] 所推測的環球頂點石油產量、即每日八千五百萬桶、設定為分母。 這位億萬富翁於2008年六月十七日舉行的美國參議院能源與天然資源委員團見證會上表示: “我相信全球會在每日產量八千五百萬桶到達頂點。” 將每日四百萬桶除以每日八千五百萬桶獲得4.7%的後巔峰全球油產量年遞減率 – 亦為比坎塔雷爾較低、較保守的遞減率。
以下是新版本的頂峰油價估計…
假設:
1. 供給面(當需求面不變時)或需求面(當供給面不變時)每一個百分比的變動造成百分之10至30的變動。 這聽說於資深商品期貨交易員的經驗。 歡迎文獻求證。 因為石油的「供給」與「需求的價格彈性」均屬於「缺乏彈性」,此假設應屬合理 [註3]。 此假設維持不變。
2. 後哈伯特頂點之環球石油產量年遞減率4.7%,為一的更改。
3. 以最近18個月的最高與最低油價之平均值代表長期油價。 此假設維持不變。
計算:
1. 於10%至30%取其正中央支點、即20%、作為供給或需求端、在另一端不變的情況、每個百分比之變動對油價所造成的影響。
2. 4.7%的年遞減率、於環球石油需求量不變下、可推升油價2.356倍。 程式: 1.2 (20%漲價) 的4.7次方 = 2.356
3. 八年半後、油價可漲1457.1倍,如果每一年漲2.35倍。 程式: 2.35的8.5次方 = 1457.1
4. 計算出2008年至今的最高與最低油價、分別為$147.9與$35.13、之平均值;我們取得每桶$91.515。 程式: ($147.9 + $35.13) ∕ 2 = $91.515
5. 將$91.515成於1457.1,我們取得每桶$133,346.58。
上篇文章我成解釋: “根據一分估計、2000年三月十號的美國耐斯達克(NASDAQ)股市 [註4] 本益比高達264。 上星期五、2009/7/17、耐斯達克100指數ETF基金(即PowerShares QQQ Trust I、簡稱Cubes [註5] )成交於本益比22.8。 2000年三月十號時耐斯達克大盤收盤於5048.62。 2009/7/17的大盤收盤於1886.61。 耐斯達克股市本益比在 2000年全球科技股泡沫化頂點之本益比,是現今該市本益比的十倍以上! 但幾乎十年後,該股市大盤仍舊不及千禧年頂點指數值的一半…看來、2000年三月的科技股頂點本益比已反應了、從該頂點算起、至少二十年後的未來。 我認為: 石油成交價如果只需反映未來三年的基礎面,是較容易實現。”
我還是認為: 石油成交價如需反映未來八年半的基礎面,亦較容易實現。 而截至上星期五收盤、6/10/2010、距離2000年三月的頂點已滿十週年; Cubes 成交於26.92本益比。 這只比耐斯達克巔峰本益比264的十分之一多了些許;雖然2007至2008年環球金融風暴的大熊市後,耐斯達克大盤已於2009年三月的谷底、即1265.52、大漲至上星期五收盤價、2243.6。 大盤仍舊不及千禧年最高指數值的一半。
雖然許多讀者可能認為這總估價難以相信,但我必須再申明此估價為石油長期牛市的頂價。 因此很可能是泡沫化後的價格;經過十、甚至於二十年基礎面「壓力」所產生。 況且、時至今日、有許多且持續衍繁的金融工具,確保源源不絕的資金將油價推上難以相信的高點。 清單包括法令紙幣、較「高科技」的數位貨幣、「紙」的石油期貨和期權、櫃台交易的衍生性有價證卷、商品期貨連動式債卷…等等。
除此之外、擴充另類液態燃料資源(例如天然氣液化、煤液化、乙醇、油砂、其他類型重原油)生產量以致成為具有重大意義之工業可能需要好幾年。 以粗躁又非專業的估計大約五至十年。 其他的解決方法可能也需類似的時間之久。 這些包括全球大規模的採用混合動力、 乙醇、或插電式交通工具;核動力船用推進機;生質航空燃油。 因此、我將這些技術全部歸類為「中期」解決方法。 而長期的解決方法即是核融合式核能;當然、發展此類核能致商業用途可能需要十、甚至數十年。 「短期」內、我們只剩下高油價的解決方法即是高油價。 超高油價(類似六位數?)賜予資本家誘因與利潤以投資前所敘述的「中長期」解決方法。 故天然氣液化;煤液化;乙醇;油砂;其他類型重原油;混合動力、 乙醇、或插電式交通工具;核動力船用推進機;生質航空燃油;以及最後的核融合式核能發電廠與外太空旅行等工業技術能於各別技術的歲月中實現。
[註1] 沙烏地阿拉伯將國內石油產量視為國家機密,洩漏者將處與死刑。
[註2] 「油神」皮肯斯 (T. Boone Pickens) ,請參考 2010年富比士世界億萬富豪排行榜第880名,與維基百科 T. Boone Pickens 英文網頁。
[註3] 請參考「需求的價格彈性」和「缺乏彈性」網頁、與「供給的價格彈性」網頁。
[註4] 請參考 「耐斯達克股市」。
[註5] 耐斯達克100指數ETF基金、PowerShares QQQ Trust I、的股票代號為 “QQQQ”。 因英文字母 “Q” 的發音接近 “Cube” 、方塊、華爾街的交易員暱稱這支股票 “Cubes”。
DISCLOSURE: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is article should not be misconstrued as an offer to buy or sell securities. Always consult a professional advisor before making an investment. The author holds no positions in any commodities futures. But I am 100% long in oil and coal stocks.
Boss
2010-06-21, 22:01:22 | 未填寫住址
在靈體醫學大綱中, 13種"心理自衛機轉",有提到 “魂的受制, 來自心理障礙”,掌握自己的情緒,就能期待與世間人有良好的互動關係, 更能提昇人神關係,所以,EQ管理是現代修行人不得不面對的重要課題---let us support each other 4559 條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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