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作為,違反人權,不符合民意,背離公平公義的原則,人民起而對抗,合乎民主定義,若政府運作公權力,對付抗議者,打打殺殺,不能妥善協商,這代表執政者,行使暴政,其行使的公權力,沒有正當性,配合的公職是王八,其行為即是王八公權力,苗栗大埔是也,國共之&&協議是也,人民須起而滅之,以防妖火漫延,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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