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錄於2015/08出版之大地第44期會刊)
李瑞漢(1906-1947)苗栗人,律師。在台北開業,對於訴訟案件李瑞漢總是抱著同理心為委託人處理,並分析提出最佳方案;遇窮困者常提供免費法律服務。228事件爆發後,李瑞漢於律師公會會員大會時,提出司法獨立、起用台籍人士的建言。他於國民政府3月大屠殺之際,被軍憲人員捕捉後,失蹤。
李瑞漢的兒子李榮昌,想起父親被抓那一天(1947年3月10日)下午4、5點,父親說想吃魷魚糜,但還沒吃到,父親就連同李瑞峰、林連宗被軍警破門強行帶走,當年15歲,衝出門的李榮昌,被父親勸回家,躲過一死,但李瑞漢就從此沒再回家,也找不到屍體,家境優渥的律師家庭,一夕間開始了悲慘生活。而為了紀念父親,李瑞漢家族每年3月10日都會煮魷魚糜,希望父親有一天能回家一起吃。
83歲的李榮昌老先生拖著疲累的身軀,來到聖山,心情極為激動,說要向父親報告他在228家屬聚會中要大家不要忘記蔣介石與陳儀兩個228殺人兇手,也希望台灣人站起來,做自己的獨立國家,不要再讓中國人來管,以免再度發生228。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201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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