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伯晏/台北報導〕有關宣稱綠卡已失效的馬英九總統,是否符合美國新制定的追稅「肥咖條款」,而需向美國繳稅等問題。美國在台協會(AIT)發言人金明昨表示,馬總統綠卡是否有效,只有他自己可以知道和說明。金明強調,任何「放棄」美國綠卡的個人,在美國海外的收入,都不適用美國稅則。
至於綠卡過期失效,是否仍需向美國繳納所謂的「棄籍稅」?金明回應,如果你是外國人,在美國沒有一定收入,就不適用美國的稅則規定。
綠卡要失效有很多方式
金明說明,根據一般情況,很多方式可讓綠卡失效,譬如「一年沒去美國」,或直接去AIT申請放棄;但每個人情況不一樣,馬總統綠卡是否有效,只有他自己可以知道和說明。金明表示,他們不針對個案評論,至於在北京同事(稅務單位)的回應,也並非針對馬總統個人。
金明指出,外國人在美國收入達一定數量需繳稅,海外美國公民也必須繳稅,美國公民與美國綠卡持有者,在各種海內外收入,所需負擔的納稅義務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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