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五月三十一日)我們在這自由的國土能自由自在,不必用驚惶的心情,來慶祝台灣人參與國際特赦組織二十五週年,這是真正好命的代誌。
每一次參加這種有關人權的會,我就提起我大學入學式時的誓約。已經是快六十年前的事。一九五五年,去到日本國際基督教大學留學。這間大學不像東京大學、早稻田大學,或是慶應大學有名,但是非常特殊的一間大學。入學式的時候,總長在致詞中說,進來這間大學當然要認真讀書、交朋友,但是也請計畫你的人生要如何貢獻在世界和平。入學式最後的節目是每一個學生,讀《世界人權宣言》的前文,然後簽名,宣誓遵照《世界人權宣言》的精神,追求世界的和平。我還記得前言的第一句是這樣說的:「人要尊重人類家族每一個成員的人權。這是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而國際特赦團體就是以這世界人權宣言做基本準則的。
我們的社會,很多人講,人生的目的就是要賺錢。賺錢要緊,但如果我們活在不自由、沒有正義、戰爭狀態下的社會,會是很辛苦的。自由、正義、和平的世界基礎,就是人權。
台灣有一句非常感人的語句:我們雖然是小國小民,但是好國好民。這是什麼人講的?是,是鄭南榕講的。我們的台灣,不必要做經濟大國、軍事大國,但是我希望台灣會是人權大國。
(作者盧千惠 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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