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啟照片,蘇治宇提供)
蘇東啟(1923-1992)──台灣獨立運動先驅者
蘇東啟先生,雲林縣北港鎮扶朝里人,生性活潑豪邁,公學校畢業後即赴日求學,考入中央大學專門部法科,時二次世界大戰,先生因痛恨逼迫臺灣人與中國人相殘,於是放棄學業,回臺報考駐泰領事館譯官,1944年藉機潛往重慶,卻因偷渡及臺灣人身份被捕,幸經鄉親李萬居先生保釋並介紹加入國民黨,爾後安排至臺灣行政長官公署駐渝臨時辦事處教日語,1946年返台並任職於長官公署。
1947年「228事件」後,目睹黨國政府鎮壓臺灣人民,遂回鄉籌備參選議員,希望為民喉舌,因婦女保障名額失利,1953年先生再度參選,當選第二屆縣議員,此後連任四屆(1953-1960),於議壇上言人所不敢言,直諫國府惡政,傾訴民間疾苦,在廣大民間贏得「蘇大炮」之美稱,並與蔡誅、蔡連德、薛萬等人為當時雲林縣議會黨外「四大金剛」之首,1954年因抗拒國民黨指令,執意投給青年黨籍的省議員參選人李萬居先生乃觸怒當局,從此退出國民黨加入青年黨成為臺灣黨外民主與獨立運動之先驅者。
1960年,先生參選雲林縣長,氣勢如虹聲勢凌駕國民黨候選人,可惜最後仍因選舉歪風以六千多票之差黯然敗選,雲林人冠以「縣長光榮落選人」稱之。
1961年9月18日於縣議會上慷慨提案移請總統「特赦雷震」案,獲全體議員通過震驚當局;19日凌晨夫妻二人遭秘密逮捕,被控謀議發動「武裝革命、爭取獨立、建立台灣共和國」,警總逮捕四百多人,最後被判刑五十人,為二戰後株連最廣政治案件,1962年宣判:「蘇東啟、張茂鐘、陳庚辛等三人判處死刑」,先生說:「殺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此案引起海內外人權團體和國際媒體撻伐,覆判「無期徒刑」,服刑期間用極不人道,將先生獨人獨房監禁以隔離眾人,家屬面會時亦僅能單獨接見,其妻蘇洪月嬌女士帶著么兒蘇治原一同入獄二年,後值「蔣介石死亡」特赦減為15年。
1976年9月18日凌晨一時,先生終於步出牢獄大門重獲自由,惟終身褫奪公權不能再投身政壇,其妻蘇洪月嬌女士1977年勇敢「代夫出征」接棒參選第六屆省議員,此後,先生不改其志持續從事台獨運動,戮力協助其妻共同為台灣民主改革奉獻,1992年於自宅病逝,享年70歲,先生終其一生無怨無悔,如同獄中祝禱:「哀求上蒼、憐我台灣、佑我雲林」,其訃聞「台獨運動先驅者」描述他,身後遺留的「生命價值」、「精神典範」,迄今仍讓人感念不已。
「若果眾人為斯土行出黑暗,是因這人在長夜的黑牢裡守護那火炬。」
(蘇治宇,撰於20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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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與水----我的雙親 蘇東啟和蘇洪月嬌(壹)
山與水----我的雙親 蘇東啟和蘇洪月嬌(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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