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人民有不屈服的集體行動,才能迫使新的國家領袖運作民意,有所作為。
韓國沒有國家認同的問題,舊勢力亦會隨時反撲,台灣有統獨與族群交錯,更為複雜,台灣人要求轉型正義只有推翻ROC,成立台灣國之唯一途徑。
到了1995年,由於政治情勢的急遽變化,金泳三政權只好改變既定的消極立場。他指示研擬「光州特別法」的制訂,要以「歷史、法律、正義」的名分,給予光州事件歷史評價與地位,並積極以司法處理五共問題。
228事件紀念基金會,2008,”朱立熙:韓國518光州事件之處理與借鏡”,《兄弟的鏡子:台灣與韓國轉型正義案例的剖析》,台北市,p.28。
至此,金泳三政權被迫改變既定立場,開始推動「歷史導正運動」,決心揭發真相並處罰主謀者。1995年11月24日,金泳三指示制訂特別法調查鎮壓光州的真相;12月19日國會以225:20通過「關於518民主化運動等之特別法」等兩項不設公訴時效的特別法。檢方接著展開傳喚與調查作業,全斗煥與盧泰愚分別出庭接受偵訊;一些與前朝關係深厚的執政黨籍國會議員,則指責這是金泳三的政治報復,紛紛退黨抗議。金泳三則因勢利導,藉機將民正派的前朝重臣逐出門戶,與威權勢力劃清界線,以強化自己的領導威信。12月初,分崩離析的民自黨改名為「新韓國黨」。
11月30日檢方成立「特別搜查本部」,經過深入調查之後,12月3日全斗煥也被收押。1996年2月,全斗煥及盧泰愚等16名新軍部集團被起訴。半年後法庭認定他們的「軍隊叛亂和內亂罪」,以及「內亂目的殺人罪」,將盧泰愚以「從事叛亂、內亂重要任務」、「特定犯罪加重處罰」等8項罪名,全斗煥以軍法的「叛亂、內亂首謀」、「內亂目的首謀」、「內亂目的殺人」等9項罪名起訴,一審判處全斗煥死刑、盧泰愚22年6個月徒刑;1996年12月最高法院判處全斗煥無期徒刑、盧泰愚17年有期徒刑的有罪判決定讞。至此,光州事件在法律上獲得了平反。
228事件紀念基金會,2008,”朱立熙:韓國518光州事件之處理與借鏡”,《兄弟的鏡子:台灣與韓國轉型正義案例的剖析》,台北市,pp.28-29。
金大中矢言要成為「人權總統」。和過去兩任總統對過去清算一貫採取消極與守勢的姿態不同,金大中本身就是國家暴力與蹂躪人權的受害者,又曾經以內亂罪被判處過死刑,更重要的是,他的政權沒有道德正當性的問題。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使得清算過去的作業可以從一向的衝突結構中脫胎換骨。
228事件紀念基金會,2008,”朱立熙:韓國518光州事件之處理與借鏡”,《兄弟的鏡子:台灣與韓國轉型正義案例的剖析》,台北市,p.30。
由於社運團體與在野陣營鍥而不捨地抗爭,喚起了全民的共識,使得平反光州與清算過去的訴求,能夠打破地域觀念,形成全體國民的集體意志。南韓民眾透過「運動」,催生了民主化與清算了過去。
南韓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建國,其間經歷了朴正熙與全斗煥兩次軍事政變,要在民主化之後的這麼短的期間之內,清除掉如此深植的軍事威權文化,並不容易。所以,經過盧泰愚轉型到金泳三的過程中,韓國的軍隊能夠徹底國家化,服膺於文人的統治,應該是第二個值得肯定的因素。
金泳三經過政黨合併,與新軍部勢力磨合熟稔之後,在上任後立即強制解散「一心會」這個軍部內的「幫派組織」,等於讓軍人「政治繳械」,無法繼續在部隊裡興風作浪,如此完成了文人掌軍的第一歩,也為清算過去排除了軍事威權勢力的反抗。
如果南韓的政治發展與變遷,沒有經過金泳三的5年緩衝過程,而直接到金大中的話,清算過去的作業恐怕未必會如此順遂。因為金大中是國家暴力的直接受害者,若由他直接來處罰兩位前總統,必然會被指責為政治報復,遭到軍方威權勢力的阻力與反彈也會極大。
而南韓政治人物的「賭徒式投機性格」,工於政治圖謀與算計的作風,也充分顯現在過去清算的過程中。急就章式與見風轉舵式的政治手段的運用,都發生在盧泰愚與金泳三政權的過去清算中。
像金泳三上任之初,大力改革金融體制(不再容許用假名存款),以及端正公務人員風紀的措施,為他贏得了極高的民意支持度。但是執政後期,因為次子金賢哲涉入貪瀆與關說弊案,使得他的聲望急遽跌落谷底,為了力挽狂瀾,拉抬政治聲望,金泳三於是祭出收押兩位前總統的爆炸性手段,也就是說,是為了個人的政治目的才讓清算過去有了新的進展。這樣的投機式清算過去,雖然部分滿足了社運團體多年來的抗爭訴求,但清算過去被如此「政治利用」,恐怕也讓加害者與受害者兩造都同感啼笑皆非。
228事件紀念基金會,2008,”朱立熙:韓國518光州事件之處理與借鏡”,《兄弟的鏡子:台灣與韓國轉型正義案例的剖析》,台北市,pp.34-35。
相較於中國人對台灣人的族群優越感,以及後來產生的「省籍情結」,韓國人則有「地域仇恨」。歷史上的黨爭,造成「嶺南」(慶尚道,新羅)與「湖南」(全羅道,百濟)的世仇。在戰後的南韓政治發展過程中,慶尚道人所擁有的政治統治優勢,同樣讓他們對全羅道人有著族群優越感,而且在朴正熙與全斗煥政權的刻意打壓之下,全羅道人無異於二等公民。
對全羅道人的偏見觀念,一直影響到戰後慶尚道人(從朴正熙以迄於金泳三)掌權的37年間(1961~1998)。這兩個世仇深厚的人民,更因為政府用人的偏狹(刻意打壓全羅道人),以及經濟發展的不均衡(惡意忽視全羅道的建設與投資),而使得衝突與疏離越發激烈,不僅互相視為敵人、甚至到了互不通婚的地步。朝鮮民族黑白分明與兩極化對立的民族性,在世仇中展露無遺。
地域仇恨在朝鮮時代不過形成「地域差別」,但是到戰後卻惡化成「地域衝突」、「地域對決」、1980年終於在光州把這股敵對的火苗點燃。韓國人在近代史上受盡外勢的屈辱,形成的強烈歷史感與尊嚴感;然而,地域仇恨卻製造了國族分裂與自相殘殺的悲劇。
228事件紀念基金會,2008,”朱立熙:韓國518光州事件之處理與借鏡”,《兄弟的鏡子:台灣與韓國轉型正義案例的剖析》,台北市,pp.40-41。
但在國民黨政府的奴化教育體制下,台灣人對自身的歷史從未認真地瞭解。日治時代的歷史被扭曲或否定,對台灣人已是一大衝擊;接著,二二八的悲劇被刻意掩飾與遺忘,讓二二八世代之後的台灣人普遍不知道歷史真相。加上被殖民性格對統治當局的高度妥協性,乃至於國民黨對台灣人的懷柔與籠絡,造成「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共犯性格,以及對二二八受難家屬的分化等,都是台灣人不深刻反省、也不認真清算過去的原因。
228事件紀念基金會,2008,”朱立熙:韓國518光州事件之處理與借鏡”,《兄弟的鏡子:台灣與韓國轉型正義案例的剖析》,台北市,p.42。
盧泰愚與他之後的金泳三,便在民意與輿論的壓力下,或為了自己的政治處境的盤算,而不得不面對歷史清算工作。也就是說,執政當局迫於情勢只好帶頭處理轉型正義與過去清算的問題,也因而被稱為「由上而下的民主化」
228事件紀念基金會,2008,”朱立熙:韓國518光州事件之處理與借鏡”,《兄弟的鏡子:台灣與韓國轉型正義案例的剖析》,台北市,p.45。
(未完待續,撰於2009/06/20)
延伸閱讀:
兄弟的鏡子—讀書心得(1)
韓國心.台灣情—我讀.我見(1)
韓國心.台灣情—我讀.我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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