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網路資料)
李瑞漢
李瑞漢(1906-1947)苗栗人,律師、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
日本中央大學畢業,取得律師資格後返台,於1931年8月11日登錄為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局辯護士(律師),在台北開業,並擔任台北辯護士會副會長,1939-1944年擔任台北州台北市會議員。
曾替長老教會與日本官方糾紛打官司,一度被懷疑是美國間諜。對於訴訟案件李瑞漢總是抱著同理心為委託人處理,並分析提出最佳方案;遇窮困者常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二戰後擔任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終戰初期,李瑞漢與報界的友人阮朝日、吳金鍊,醫界的朋友施江南等人,共同組成「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自行以民間的力量和聯合國救濟總署合作,接濟日治時期被徵召到海外打仗的台籍兵員回台灣。這些台灣青年因為戰後政權轉移而被遺棄於海外困苦的苟延殘喘,不被日本政府視為日本人、又被國民政府指為日本的幫凶,是戰火之下殖民地人民的悲哀。其後,組織委員會的人士,在228事件中一一被捕失蹤。
在「迎(むかえ)婦產科」醫療糾紛發生時,李瑞漢為被告日籍醫師迎諧辯護,認為軍官之妻求診不幸死亡,是醫療不可抗拒因素而非誤診,結果被告無罪、免民事賠償(軍方家屬要求巨額賠償)。當時美國駐台大使館的副領事George Kerr(葛超治,或譯柯喬治)就發現中國人這種藉機敲詐的風氣,他認為只要曾經與政府有過節的人,在228事件時就會遭到報復性的謀殺;而成功替迎諧辯護獲勝的律師李瑞漢兄弟,讓檢察官和控方顏面盡失,兩人在1947年的大屠殺中,3月10日被捕失蹤,就是人盡皆知的被復仇例子。
228事件爆發後,李瑞漢於律師公會會員大會時,提出司法獨立、起用台籍人士的建言。他於國民政府3月大屠殺之際,被軍憲人員捕捉後,失蹤。
李瑞漢,接受近代國家觀念的民主法治洗禮,秉持法律人的專業素養,以司法捍衛人權不分國籍,面對權勢者仍守住社會正義的防線───司法,他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為民謀福利的精神,是台灣神的典範。
參考資料
George H. Kerr, Formosa Betrayed, (Place unknown: North American Taiwanese Professors' Association, 1997).
228事件紀念基金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槍口下的司法天平:二二八法界受難事蹟》(台北市:228事件紀念基金會,2012)。
李筱峰,《二二八消失的台灣菁英》(台北市:自立晚報社文化出版部,1990)。
阮美姝,《孤寂煎熬六十年》,台北市:前衛,1992。
張炎憲、胡慧玲、黎中光,《臺北南港二二八》(台北市: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1995)。
陳依仁,〈二二八人物誌:法律菁英-李瑞漢律師失蹤〉,《和平鴿:臺北二二八紀念館通訊》21期(2000年12月),3版。
〈迎諧手術致死案,昨法庭宣判無罪〉,《民報》,1946/9/20,2版。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臺灣總督府府(官)報資料庫/辯護士名簿登錄,http://goo.gl/txcB9U。
延伸閱讀:
228護國台灣神專區
認識台灣神系列專區
認識台灣神(簡介第二版說明文)
護國台灣神簡介(第一版)
台灣神事蹟寫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