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劫焚身的報人—二二八事件新聞界受難者特展
展覽期間 / 104年11月6日(五)至105年1月6日(三) 每週二至週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展出地點 /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地下特展室(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3號B1)
展覽導文 /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繼二二八司法界、醫界、教育界受難者紀念特展後,今天特別以新聞界受難者做為本次展覽主題。回顧70年前二次大戰結束,臺灣因日本殖民統治的言論高壓管制消失,一時之間報刊、雜誌等新聞媒體猶如雨後春筍般勃發,在戰後初期臺灣曾有兩百種雜誌刊物,報紙也有二十多份,此數量還不包括大陸航空空運過來的報紙,為數相當可觀。
相較於雜誌而言,報紙在批判時政的力道更為犀利且迅速,這些針砭時政的新媒體,在二二八事件前後,所持的立場幾乎皆與行政長官公署背道而馳,故被當政者視為擾亂視聽、妖言惑眾的媒介,因此經常在內容遭到過濾與檢查,如更甚者,甚至被停刊處分。在發行狀況上,為提供不同內容需求與族群閱讀的考量,臺灣曾經百花齊放的二十多份報刊,發行地點遍及全臺各地。其中,臺北位居政經樞紐,報章雜誌的發行數目最多,對時事政局的針砭力量也更為強烈。但至二二八事件期間,除了兩家國民黨報紙外,其餘二十多家報紙,都遭到停刊的命運。
在日治時期,透過抗日運動培養出來的媒體精英,都在二二八事件之後遭到逮捕受難。對照現今臺灣的言論自由、媒體新聞業亦極度發達,然回頭檢視68年前的這場新聞界之歷史浩劫,實有非常深刻的痛苦感受。臺北市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舊時曾於新聞處任職,對於二二八事件新聞界受難者紀念特展表示能感同身受,他也表示透過特展帶來的不只是爭取言論自由,也是再度思考,現在的政策是否還有更好的方法。
本次展覽特別展出本館典藏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後,於3月2日由《大明報》、《人民導報》、《國是日報》、《民報》、《中外日報》、《重建日報》、《經濟日報》、《工商日報》及《大公新聞》等9家報社聯合提出新聞界對二二八事件的立場與建言之《號外》(紅色油印),以及1947年曾於《大明報》擔任記者,今為台北二二八紀念館志工蕭錦文老師現身說明當時新聞業遭遇的情勢。藉由本次展覽展出,讓民眾可近距離閱覽,感受歷史的零距離。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以新聞界受難者做為本次展覽重點,並根據展品內容將展區規劃成歷史緣起區、重點報社區、哀悼牆及零星報社及互動區等四區,透過這四區讓民眾更了解這些珍貴的資料,除了讓民眾追悼這些新聞界受難者之外,並瞭解他們當時為臺灣社會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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