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3月,情治單位查獲上千件,來自國外反動文件,署名吳泰安的「告台灣同胞書」,同年6月23日更在全台各地流傳,當局即成立「623專案」展開偵辦,不久便將主謀吳泰安緝獲。
吳泰安,本名吳春發,乩童出身,因詐欺罪,成了經濟通緝犯,逃亡日本,認識中國駐外人員楊斯德(曾在徐蚌會戰策反國府將領),表明願意替中共在台灣進行武裝暴動,遂從日本寄發「告台灣同胞書」,並於1978年6月12日從與那國島偷渡回台。
回台後,吳泰安就到南部一帶寺廟,推銷「革命」,並煞有介事自封為「台灣共合國統領」,製作印信及解放軍軍服,大量散發傳單,意圖於選舉期間,製造暴動。余登發為南部具影響力的本土代表性人物,為國民黨處心積慮撻伐對象,吳泰安落網後供稱,曾拜訪余家,邀請共同舉事,余登發、余瑞言父子被拘提到案後,坦承見過吳泰安,但未予理會,情治單位並不採信,反而引用「懲治叛亂條例」,硬掰個很勉強的理由─「知匪不報」,將余家父子移送軍法偵辦,分別叛處8年及2年徒刑。
「余登發案」是情治單位硬掰的,「扁案」則是檢調用賴的;馬區長的特支費,還沒有報支,就匯入私人薪資帳戶,合情合理;阿扁的國務機要費,依規定支用,只是核銷瑕庛,便是貪贓枉法;捐錢給國民黨是政治獻金,捐錢給阿扁就是賄款,國民黨高官海外帳戶是投資理財,阿扁則是犯罪洗錢所得;馬區長上任後,政績不佳,不思檢討,都賴到阿扁頭上,連88水災、桃園機場漏水,都大言不慚是阿扁的錯,阿扁猶如國民黨的「防火牆」、「救命仙丹」。
國民黨原本利用「余登發案」來打擊黨外人士,結果錯估形勢,反而激起台灣反對勢力的興起,如野火燎原,從此不歇。高明輝先生在「情治檔案─一個老調查員的自述」中,坦言:「余登發案是情治單位一個敗筆,幫了國民黨一個倒忙」。
阿扁已經被羈押超過680天,檢調追殺仍不遺於力,能牽扯上的都賴到阿扁頭上,台灣人要認清事實真象,不要被統媒顛倒是非言論所迷惑,台灣人要再次團結,如同1979年1月22日橋頭大遊行,向國民黨發出怒吼。
(撰於201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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