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嫌收受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美金兩萬元,在台鐵台北車站商場出租招標案中幫忙的貪汙案,一、二審判無罪,更一審卻逆轉重判八年、褫奪公權四年,並追繳沒收兩萬美元,可上訴。郭瑤琪今天(5/5)在律師顧立雄、丈夫台北科大彭光輝教授、陳師孟老師及許多支持者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也同時在今天於媒體刊登廣告,抨擊高等法院在台北車站招商案更一審中亂栽贓,做出離譜判決,對她造成嚴重侮辱,郭瑤琪說她已經提起上訴爭取清白,也希望司法體系正視本案之冤屈,撤銷有諸多違誤之判決。
郭瑤琪的三點聲明表示:
一、本人絕無收受金錢之事實,法院唯一證據是李宗賢反覆矛盾的證詞。
郭瑤琪說,李宗賢證詞前後矛盾,錯誤百出,先是說用兩個茶葉罐各裝一萬元美金,再以塑膠袋包茶葉,但當她主動提供茶葉罐後,李宗賢發現自己供詞與客觀事證不符,又改口說只有一個茶葉罐,繃且在調查於的引導下以看圖說故事的方式推翻原來的證詞。事實上,李宗賢供詞矛盾不一的原因是,他根本沒在茶葉罐裡裝兩萬美元給她(郭瑤琪)。
郭瑤琪說,這個茶葉罐是她主動提供給檢調的,如果李宗賢真有將兩萬美元裝在罐內給她,她怎麼可能這麼放心的將茶葉罐留在家裡,並且與親友泡用罐裡的茶葉,然後在拿主動提供給檢調。更一審判局認定李宗賢交付的茶葉罐裡有兩萬美金,不瞭解無辜者之坦蕩及真正犯罪者會毀屍滅證,完全違反一般社會經驗。
二、是自由心證是栽贓?
郭瑤琪說,更一審判決認定她私下指示秘書黃士榮,向當時的交通部次長何煖軒探詢可否安排與李清波見面。事實上卻是李清波自己找黃士榮向何煖軒探詢可否見面,法院卷內皆有相關人事證詞及通訊監察譯文皆可證明,但更一審卻罔顧這些有利郭瑤琪的卷內事證,憑空錯誤認定是她指示黃士榮,完全與事實不符。
三、無視證據更看不到事實
郭瑤琪說,他在 2006年 7月18日及 8月2日的部務會報中,公開提醒台鐵局部需注意澄清廠商對招商規範之疑義,為所有場商召開公開說明會,這是屬於通案性裁示,為的是推動政策與國家利益,並非為李清波或南仁湖公司之個人或個別場商利益。而台鐵局同仁到也到法院作證說明,台北車站招商案是『促參案件』,廠商有任何疑義台鐵都要負責澄清,,詎料,更一審竟是認定她與所謂李清波送錢有對價關係,郭瑤琪表示,如果她真有收賄而為李清波爭取台北車站招標之得標,她怎麼會選擇再有錄音紀錄之四、五人部務會報爭公開裁示?而李清波父子又何以最後根本未參與台北車站招商之投標?
郭瑤琪表示,她任職公職多年,一向廉潔自持,從未做出違背官箴或辜負人民期望的不法行為,她既沒有收賄也未期約或行求賄賂,完全無貪污行為。一、二審法院已做出無罪判決,如今竟在無任何不利於她新事證的情況下,作出相反判決,這是什麼自由心證?又是什麼樣的司法制度!
郭瑤琪已經提起上訴爭取清白,也希望司法體系正視本案之冤屈,撤銷有諸多違誤之判決。她說,她擔任公職期間反映人民陳情之行為,反而成為今日被入罪之原因,豈非是意味著身為公務員,對人民之陳情皆應裝聾作啞,才是名哲保身之道!如此國家豈能進步、人民又豈能心服。
郭瑤琪的先生台北科大教授彭光輝說,他心疼他的太太更怕她受傷害,郭瑤琪是個對朋友忠誠、熱於助人的人,他們家雖非大富大貴但也不缺這二萬美元,郭瑤琪對工作的負責態度是在家庭與工作取捨時,她選擇放下家庭以工作為優先的人,現在他對郭瑤琪的心疼與害怕轉為恐懼、無助,他希望大家能給予他們支持,也請媒體務必要客觀公正來報導。
顧立雄律師引用法蘭茲.卡夫卡在『審判』一書中的話:『我必須對抗各種細節,法官時常在裡頭迷失,結果沒有任何來由的重大罪名就會出現』。顧立雄說,法官不去正視一件基本事實,卻只用一個供詞前後反覆的李宗賢的證詞,他不禁要懷疑法官心中那個看不見的無罪推定到底份量有多重?法官對於保護一個無辜者的一個衷心的希望是抵不過他們心中有罪的推定,他們對於懲罰的慾望從這個判決中是值得深深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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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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