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真相(36)
宇昌案、興票案與扁案
陳水扁2011.12.17
當宇昌案爆發時,很多人自然會想到馬英九特別費案被以貪污罪嫌起訴的夜晚,馬英九是怎麼說的。
馬英九當時是台北市長,又是國民黨的主席,更是2008年總統大選的熱門人選。馬英九在記者會上高呼:「此刻的台灣已進入民主的寒夜,善良人徬徨無措,邪痞者梟叫狼嗥,在這個正義已遭政治綁架的時刻,憤怒已成了我們最後尊嚴之所繫,為了不讓惡人得逞,為了挽回台灣最後一線生機,我們除了向他們大聲說不之外,別無選擇。」五年前馬英九的吶喊,五年後卻成為蔡英文的義憤誓言。
與其說是歷史會重演,不如說人在做,天在看。如果不是宇昌生技創業團隊還保留2007年八月二十一日陳良博院士寄給國發基金副執行長的英文原件,蔡英文被栽贓抹黑、人格謀殺的冤屈,真是跳入黃河也洗不清。不但要吃上官司,連總統也不必選了。陳良博越洋指控國民黨政府變造TaiMed資料,直言「現在是台灣人應該憤怒的時候」。陳良博痛批國民黨沒良心、不老實,公布的簡報資料完全經過變造,對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不公平,也重創台灣生技產業的發展。他語帶哽咽地說,台灣明明有機會,把自己的家園打造成瑞士,如果台灣人此時不憤怒,不站出來,台灣的命運就只能像以前國民黨統治的中國大陸。他相信台灣人不是笨,也不是沒勇氣,最後一分鐘一定會站出來。
蔡英文在第二次總統大選電視辯論的前夕,針對國民黨政府就宇昌案發動撲天蓋地的攻擊,親自上火線反擊。蔡英文指出,「全世界真的沒有看過哪一個民主國家的執政者,會為了保衛政權來打擊對手,為了勝選,可以不擇手段的使用負面選舉,對其他的候選人進行人格謀殺」。美國是民主國家的老大哥,著名的「水門案」不就是共和黨總統尼克森為了保衛政權所使出的選舉奧步嗎?美國政治黑手卡爾.羅夫(Karl Rove)幫兩位布希總統專門在選戰中搞負面選舉,將對手杜凱吉斯的「自由派」污名化,將民主黨的凱瑞「快艇戰爭英雄」抹黑打爛。因為他們深信「惡劣的選舉手段是有用的,誰有實力,誰掌握了醜化對手,替自己的謊言大肆宣傳的特權」。我早在九月底的札記《蔡英文的機會與挑戰》一文就提醒過,「金跟班」干擾選戰事小,接下來的抹黑污衊才是惡質,面對台灣「卡爾.羅夫」在最後階段的政治抹黑、人格謀殺伎倆,如何不怯懦退縮,而勇於迎戰,克敵致勝,才是選戰的勝負關鍵。
台灣選舉的歷史過程,有兩句話足以形容,「不賄選,不會選」、「不抹黑,也不會選」。台灣自有選舉以來,哪一次沒有「賄選」、沒有「抹黑」?我選台北市長時,就有黑函說有人看過我太太吳淑珍在晚上跑到DISCO去跳舞,甚至說我在外邊有私生子。吳淑珍脊椎神經頸椎第七節嚴重創傷,是不可能站起來的,這是常識;而我早已結紮,又如何生子?連任市長時,又爆說我在市長任內曾到澳門嫖妓十一次。事實上我這輩子從未到過澳門,也沒有到澳門的出入境記錄。我曾偕同太太到香港參加一次扶輪社活動,就說我是從香港游泳過去的,但我不會游泳。又說是從新加坡搭機到澳門的,我查出時間點是有一次攜家帶眷訪問新加坡,剛好是跟李光耀資深資政會晤,爆料者說一定是利用空檔溜到澳門,那我太太需要有人推輪椅怎麼辦?
我參加兩次總統大選,無獨有偶地,國民黨陣營都搞負面選舉,意圖透過抹黑要來摧毀對手的形象,謀殺對手的人格。大家只知道對宋楚瑜有「興票案」,其實2000年大選針對我的部份,也有「兩票」—彩票及統一發票。「彩票案」是抹黑我為了推動台北市的彩票發行,我收取業者兩億元的好處,後來市府不推了,卻拒不退還,有我的「親筆函」為証。但我擔任市長四年從未推動彩票發行,也不認識相關業者,是有人假借我的名義招搖撞騙,後來東窗事發,還冒用我的名義欺騙業者。選戰期間,說什麼筆跡鑑定很像我的字,天天刊登廣告,意圖使我不當選。我最後不得不提出刑事告訴,經過九年的審理,最高法院判決我勝訴定讞,認定我的筆跡確實遭人模仿冒用無誤。雖然還我清白,但已經是我兩任八年總統卸任後之事。所謂遲來的正義,已非正義。
「統一發票案」更是離譜。爆發者拿出一大堆我簽收的收據,誣陷2000年大選前,我收受來自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捐給我的政治獻金五百萬美元,是江澤民透過他的兒子江綿恆請王永慶的兒子王文洋轉交給我的條件是我當選總統後必須接受兩岸統一,有我的「收條」為憑。我笑說一看收條就知道是有人簽我的名字,但字跡一點都不像,是有心人的惡作劇。我收江澤民五百萬美元的政治獻金,又開立收據同意統一的條件,又不是開「統一發票」?選舉抹黑伎倆無奇不有,我全都碰過,所幸吉人天相,「彩票」與「統一發票」都沒有把我擊倒!
宋楚瑜的「興票案」所以勁爆,不在金額大小,而在之前宋楚瑜將自己塑造成一個不取的清官,連母親家裡的門鎖壞掉都沒有錢修理,很像馬英九存款上億,但棉被一蓋三十年,連皮鞋、游泳褲都一補再補,好不節儉!最早票興案的資料是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底,就由蘇志誠主任的文大學生拿給我身邊的人,要我引爆,都是宋楚瑜用人頭匯款到美國給兒子等人的銀行資料,一看就知道是當時還經營金融業務的財政部那邊拿出來的,也是為了保衛政權,動用國家機器來打擊對手,目的在摧毀宋楚瑜的清廉形象。後來我沒有揭發,因為那是國民黨陣營給我的資料,不要說我無從辨識真偽,我明知道李連陣營要借刀殺人,我更不能鼠狼給雞拜年,不懷好意。十二月上旬,同樣的資料終於由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楊吉雄召開記者會予以引爆。
興票案涉及十一億元的款項,宋楚瑜連開幾天的夜間記者會,一時之間也說不清楚十一億元的來源。什麼「長輩說」、「照顧蔣家說」、「秘書長專戶說」,全都「胡說」。後來監察院介入調查,並提出報告,興票案主要有三筆錢,其中三億八千萬元,是用三、四十個人頭匯到美國給孩子,也有買房子。監察院認定那是宋楚瑜選省長的剩餘款,為候選人的個人財產,不是洗錢,沒有違法問題。其中二億四千萬元,宋楚瑜說是國民黨的錢,要還給國民黨,國民黨拒絕接受,提存法院十年後,宋楚瑜要領回,宋楚瑜改口主張兩億四千萬元也是選省長的選舉剩餘款。如此光是選省長就可結餘六億兩千萬元,但只申報競選經費一億元,並沒有結餘款項。興票案的第三筆三億六千萬元,除了照顧蔣家幾千萬元外,其餘約三億元是他們收受政治的獻金,但在國大代表、省議員選舉,有拿出來挹注黨籍候選人競選經費,所以不構成侵占、背信犯罪,台北地檢予以不起訴處分。但相同案情的二次金改案我則被判十九年徒刑。
2000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李連陣營打興票案,初期確實衝擊到宋楚瑜原本領先的選情;而我的民調竄升到第一,當然跟興票案的爆發有很大的關係;但在921大地震救災總指揮的高曝光下,連戰民調第二,則掉到第三,打興票案對連戰的民調不升反降。大概一個月的打宋之後,國民黨方面就不打了,宋楚瑜的民調馬上又回復原先的第一,但已無一支獨秀的優勢。2000年一月十五日《中國時報》民調顯示,宋張配26%、陳呂配22%、連蕭配19%。選前十天最後一次公布民調,TVBS在三月八日的數字是陳水扁26%、連戰25%、宋楚瑜24%,暗示選情緊繃,連戰尚未出局,甚至有「棄宋保連」的操作空間。十天後三月十八日投票結果,陳水扁39.3%、宋楚瑜36.8%、連戰23%。顯然被棄的是連戰,不是棄連保陳,就是棄連保宋。
在我當選後就職前,我有機會接觸到很多藍營人士,獲悉李連總部意圖動用國家機器施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選舉期間先行約談興票案的宋楚瑜、彩票案的陳水扁,被當時的檢察長所婉拒。而彩票案的筆跡鑑定則有一位治安單位出身的內閣閣員奉命施壓刑事局作假的鑑定,同樣被刑事局的高層拒絕。儘管國民黨陣營有意動用國家機器來作有利選情的政治操作,但在行政系統仍不乏有風骨的首長不受脅迫,堅持政治中立,不介入選戰的立場,應予喝彩!
2004年總統大選也有負面文宣,掏空國庫的十大通緝要犯陳由豪,於選前最後一個禮拜,從禮拜一到禮拜三,連續三天在美國洛杉磯隔海放話,為了市長選舉是否有捐款三百萬元及2000年總統大選的一千萬元政治獻金事召開記者會,統媒不是現場轉播,就是好幾個版面全文照登,企圖影響選情。其中三百萬元我太太否認有收到,一千萬元則有開立政治獻金的收據,國民黨收受陳由豪的政治獻金則是一億元。陳由豪事件固然在選前吵得沸沸揚揚,選後則船過水無痕,好像不曾發生過。
2008年總統大選的負面文宣提前兩年開打,所謂高捷弊案從2005年年底縣市長選舉打到2008年謝長廷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但2008年選後高捷案全判無罪確定。2006年國務機要費案被偵辦起訴,馬英九市長特別費也在北高市長選前的十一月底被約談,2007年二月正式起訴。馬英九的特別費案被判無罪,我的國務機要費案又成為藍營在2008年總統大選的攻擊目標。其實兩個案子都是一樣的,馬英九的特別費案錢進私人帳戶,並未因公支出,不只匯給太太、女兒,也匯給姊姊,並作日常開銷繳付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保險費;馬的特別費也有使用他人發票及不實犒賞清冊申領情形。至於因公支出則是他兩次市長選舉的補助款捐給自己的基金會,視同因公益支出,蔡守訓合議庭因而判馬無罪。國務機要費是總統的特別費,李前總統、前府的會計長、主計處主計長也是這麼說。用他人發票及不實犒賞清冊領出之國務機要費全部用於機密外交等的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並無剩餘。結果我被蔡守訓合議庭判處無期徒刑;上訴高院部分無罪、部分改判十四年有期徒刑;更一審則全部無罪。
為了國務機要費我被禁止出境,為了國務機要費我被收押禁見。為了國務機要費兩次大搜索,其中一次是法務部長王清峰面報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後所進行。胡錦濤在我卸任總統一個月就說我很快會被捕,行政院長劉兆玄十月二十四日在立法院表示我很快會被收押,十月二十九日馬英九在總統府內部會議下令押我,之前陳鎮慧、林德訓、馬永成一個個都為了國務機要費被收押禁見,最後是我。起訴後我兩度被無保釋放,然後中途換法官再把我押起來。這是國共、府院、黨政聯手動用國家機器打擊政治異己的結果。
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說,宇昌案已變成台灣版的「水門案」,國民黨藉國家機器抹黑政敵,在所有的民主國家絕對是醜聞,特偵組為特定政黨的輔選機器。比較扁案與宇昌案有太多的雷同之處:
一、扁案發生在2006年,是馬英九為了2008年總統大選奪回政權,先把扁政府抹黑成「貪腐集團」。宇昌案則在2011年發生,仍然是馬英九為了保衛政權,如法泡製,意圖將蔡英文團隊與「貪腐集團」掛鉤,以謀取選舉的政治利益。
二、扁案在2008年八月六日由總統府注銷國家機密後,劉兆玄院長先預告我很快就會被收押,再由馬英九下令收押。宇昌則由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於2011年十二月十二日將極機密公文解密並預告後,特偵組隨即於十二月十三日跟著出手。
三、扁案在2006年偵辦時拿走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的卷宗資料,也說不是「扣押」,而是會計處主動給的;承辦檢察官陳瑞仁說我不是被告,証人傳票則寫我是被告。宇昌案劉憶如主委証實包括宇昌案等三案的卷宗資料,檢調都拿走,是「調閱」,不是「搜索」;特偵組發言人說是為了「保全証據」,檢查總長黃世銘則說是依法的「開始偵查」。
四、扁案辦案過程押人取供、教唆咬扁中途換法官,隱匿証據,將一份有利於我的証據鎖在保險箱一年多。宇昌案經建會提供的英文文件是2007年八月二十一日由陳良博寄給國發基金副執行長,卻故意註記為三月三十一日,意圖羅織蔡英文罪名;被戳破後,劉憶如說「日期出錯不是什麼嚴重的事」、吳敦義院長也說「三月與八月沒有差別」、十二月十七日的電視辯論馬英九則把「商談」相關事宜說成「聽官員簡報」。
五、扁案因機密外交推動無法保密,衝擊台灣的外交利益,外國友人誰敢為台灣做事?宇昌案則重創台灣生技產業發展,未來國際誰敢與台灣合作?
六、扁案國共、府院、黨政全都介入偵辦及押人,特別是馬總統多次公然干預司法。宇昌案從馬吳兩人的辯論及發言,就是公然指揮辦案影響辦案。
七、興票案並未讓國民黨在大選中獲利。扁案的「扁維拉」救援功能早已遞減,扁案對2012年大選不再是民進黨的負擔。宇昌案戰略錯誤,戰術失敗,鷹派立委大罵何大一是「敗類」、「三七仔」,只會讓馬英九更失分。
沒有信心的政黨、會輸的候選人才會搞抹黑的負面選舉。2012總統大選勝敗已定。馬英九不會「退選」,只會「賄選」!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