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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漢,1906年出生,他曾擔任台北律師公會的會長,在228事件發生前一年(1946年),因有一位軍官(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的太太生病住院,醫師注射盤尼西林後,因過敏體質而不幸死亡,史宏熹對此事十分不滿,憤而對醫師及醫院(迎婦產科)提告,醫院便委請李瑞漢擔任該案律師,協助打官司,法院判決結果,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敗訴,認定其妻之死乃不可避免,非醫院疏失。史宏熹對此判決不服,懷恨在心,也因此種下了日後228事件李瑞漢殺身之禍的原因之一。
根據後人口述歷史,李瑞漢是被軍人抓走的,連同當時在他家的弟弟李瑞峰,律師林連宗也一起被帶走。李瑞漢的家是雙併平房,房間有相通,當時聽到風聲說軍方要來抓人,正在他家共商國事的七人小組,因其中四人在另一間房而未被帶走,李瑞漢、林連宗、李瑞峰被抓走後一去不回……
李瑞漢被帶走的那天,正值用餐時間,他太太正在煮魷魚粥當點心來招待客人,沒想到魷魚粥都還沒煮好,三人就被帶走從此音訊全無,連屍體也沒有找到。他的家人抱著一絲希望,期待他會有回來的一天,所以在之後每年的3月10日,家人都會煮魷魚粥來追念李瑞漢,延續成為其家族的傳統。
後來因緣際會,與李瑞漢的後代有所接觸,是在一次台北活動場合上,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推廣「台灣人拜台灣神」運動,他的孫子就來到台灣神神座前面,看到上面有自己的祖父,十分驚訝!因此就留下聯繫方式,後來大地志工到他們家拜訪,一入門見到在他家牆上掛有李瑞漢台灣神的照片,很自然地就向照片行四鞠躬禮,他的家人十分感動,因為自己的祖父受到尊重。親和的過程中,知道他們後代子孫信仰基督教,對於「台灣人拜台灣神」的運動,也十分認同。希望能夠將228大屠殺事件中受難的先人故事,傳頌並流傳給後世。
李瑞漢在228之後,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也因為「迎婦產科事件」不分國籍,秉公處理,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與落實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寰宇精神,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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