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與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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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函》總統府 函

華總x報 9000014620

緒東董事長道鑒:本(九十)年一月二十日承以貴會出版之「台殤」書乙冊致贈 總統,業己敬收轉呈,荷蒙 雅意,奉 示代致謝忱。耑此布復,順頌時祺,並賀新禧 

                               游錫

  九十年一月三十日

立法委員黃義交先生來函:

緒東董事長吾兄惠鑒:鳳曆春回,洪鈞氣轉,敬維公私迪吉,動定綏和,為祝為頌。  日前承蒙吾 兄惠贈大作《台殤》,拜讀之後,受益良多。謹函申謝,並祈 貴基金會會務順利。耑此,順頌時祺

                            弟黃義交 敬啟 

 九十年二月十日

立法委員陳學聖先生來函:

緒東兄鈞鑒:  

  來函敬悉!拜讀大作後深感 兄所言甚是,真知卓見發人深省,尤其 兄對於台灣所處國際間之詭譎情勢,以及社會內部認同之矛盾情結等分析,更是鞭辟入裡。學聖長期致力於台灣的外交工作,深知「人權」與「民主」方為台灣最佳的宣傳利器,而「民間外交」所能獲致之成效,亦遠非官方者所能比擬,未來,非政府組織之間的外交工作益形重要,亟待吾人一同努力。至 貴會所設網站得知: 貴會長期戮力於全民教育之推廣與弱勢族群之照顧,成立至今早已獲致驚人成就。學聖對此倍感佩服,更期能與 兄共同勉勵,毋怠毋懈,以謀全民福祉!耑此 敬頌鈞安!

                             弟陳學聖 敬啟

九十年二月六日

國民黨秘書長林豐正先生來函:

緒東先生惠鑒:頃承以大作見示,文采卓識,良用欽佩。耑牋致謝,敬頌時綏 

                            林豐正 敬啟

 九十年二月十五日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先生來函  

緒東先生春喜:迭獲大著,適逢陽春,展讀之餘,陳佩胸懷大度,適與親民黨站立台灣愛鄉愛土;放眼天下光我中華,理念頗多契合,函謝雅意,掬城申賀:敬祝新春如意 事事順心

                             宋楚瑜

九十年一月三十日

行政院用牋

緒東董事長惠鑒:本(九十)年一月二十日大札暨所附之大著「台殤—醒醒吧!台灣人」一書均敬悉,是書析論台灣未來應有之走向,已留備參覽。特復致謝,順祝

新春如意

                             張俊雄 敬啟

九十年二月一日

台九十秘006193

立法委員林政則先生來函

楊董事長緒東鈞鑒:

  貴會惠贈「台殤」共乙冊,已收到,內容精闢,極富參考價值,嘉惠後學良多,弟已轉陳列本校圖書館以供師生參閱,謹此申謝。順頌勛祺 

                            弟林政則 敬上

九十年三月一日

經建會主委陳博志先生來函

緒東董事長鈞鑑:二月二十二日,承蒙惠贈大作「台殤」乙書,至佩關心時政,所示鴻論佳言,自當納入政策參考。耑復申謝,順頌春祺

                              陳博志 敬上

九十年三月二日

國史館館長張炎憲先生來函

緒東先生雅覽:謝謝惠贈「台殤」乙書,愛鄉愛台灣之情洋溢在文句與心坎裡,再次致上感佩。  謹頌安康

                              炎憲 敬上

二○○一、三、一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朱武獻先生來函

緒東董事長吾兄大鑒:二月二十二日大函敬悉。承贈貴會編印之「台殤」一冊,業已拜讀。尊著內容豐富,讜論精闢,關心台灣、愛護台灣之情溢於言表,曷勝敬佩!除珍存外,耑此復謝。順頌時祺 

                             朱武獻 敬啟

九十年三月五日

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先生來函

緒東董事長鈞鑑:荷承惠贈大作「台殤」乙冊,業己欣收。藉悉董事長公忙之餘,仍勤於著述,今將成果付梓,以饗讀者,至為感佩。敬覽之餘,特函申謝,並頌時祺 

                           城仲模 敬啟

二○○一年三月二月

青輔會主委林芳玫女士來函

緒東董事長:所贈「台殤」乙書,內容充足豐富除敬存參考外,謹函致謝。 

                                 林芳玫

二、九

文建會主委陳郁秀女士來函

承贈台殤—醒醒吧!台灣人己敬領,雅意感紉,專此申謝,並頌時綏 

                               陳郁秀 敬啟

九十年三月

內政部長張博雅女士來函 

 承贈「台殤」一書謹已敬領,隆情厚誼,無任銘感。尚祈時賜教言,耑此申謝,順頌時綏

                                張博雅 敬啟

研考會主委林嘉誠先生來函

緒東董事長鈞鑒:二月二十二日

  大函暨 貴會編印「台殤」乙書,均敬已奉悉。敬函復謝,并頌時祺

                              林嘉誠 敬啟

九十年三月七日

立法院副院長饒穎奇先生來函

緒東董事長勛鑒:二月十二日大函敬悉。承贈「台殤」一書,處處可見吾 兄對台灣未來發展的關心,令弟十分感佩。自政府遷台,迄今已逾五十年,台灣經濟繁榮,政治亦已走向民主化,誠如吾 兄所言,每個同胞都應以確認自己為中華民國的國民,以身為民主台灣之一份子自傲,不應再有省籍情節。因此朝野如何以寬廣胸襟及國家長遠利益,共同擘劃台灣未來發展,應是全體國民最大的期望。感謝贈書,並請時賜教益,謹祝順適如意 

                            弟饒穎奇 敬上

九十年三月七日

立法委員秦慧珠女士來函

緒東先生尊鑒:您好!祝福您新的一年心想事成,萬事如意!  您所寄來 貴會所編印的台殤一書,慧珠已於日前收到,非常感謝您對慧珠的支持,慧珠將更努力以不負選民所託。再次感謝您對慧珠的支持,也非常感謝您對慧珠的鼓勵,往後緒東先生倘有任何需要慧珠服務之處,敬請不吝來信或來電賜教:「100台北市青島東路一號 二二○三室;(02)2358-8188」,慧珠將竭誠地為您服務。耑此順頌  冬安 

                           秦慧珠 敬上

民國九十年三月五日

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先生來函

緒東董事長大鑒:頃奉大函暨賜贈 貴會編印之「台殤」乙冊敬悉,無任心感!台端關切民主政治,熱心公益活動,深感敬佩!除珍存參閱外,謹箋申謝,尚祈亮察為幸!耑此,順頌時祺。

                              彭淮南 敬啟

九十年三月五日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杜正勝先生來函

緒東董事長道席:承惠貽 貴會編印之「台殤」乙書,蒐羅豐贍,極具追思哀悼之廑誠。深紉厚意,耑此布謝。即頌道茀 

                             杜正勝 敬啟

九十年四月四日

總統府用牋

緒東先生惠鑒:二月十六致 總統函,業已收悉轉陳。非常感謝您長期以來關心國是並熱誠提供建言,愛鄉愛國之情令人感佩,所陳寶貴建議已留供參考。耑此致謝,順祝平安如意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

中華民國玖零年參月伍日

教育部 書函

受文者:中國醫藥學院校友會總會

地址:台中市南屯區大墩三街一九○號三樓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十二日

發文字號:台(九○)高(三)字第九○○二四一四九號

主旨:關於建請新政府介入中國醫藥學院董事會運作,將該校改制或重組董事會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處本(九十)年二月二十一日台九十教移字第○○九六三三號函轉貴會同年二月十二日九○校字第○○二號函辦理。

二、依據私立學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董事會因發生重大糾紛,致無法召開會議或有違反教育法令情事者,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限期命其整頓改善;逾期不為整頓改善或整頓改善無效果時,得解除全體董事之職務。查中國醫藥學院董事會並無發生重大糾紛,而致無法召開會議,本部八十九年十二月亦曾委託具有公信力之會計師事務所至該校及該校附設醫院實地查核,並未發現該校重大違反教育法令情事,該校董事會刻正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程序報部召開董事會處理相關事宜。現今本部並不宜解除該校董事會職務或重組該校董事會。

正本:中國醫藥學院校友會總會

副本:行政院秘書處、高教司、政風處

 教育部

教育部 函

受文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十二日

發文字號:台(九○)高(三)字第九○○二六八二五號

主旨:關於中國醫藥學院董事會問題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處本(九十)年二月二十六日台九十教移字第○一○九五三號函轉 貴會同年二月十四日九○台灣大地字第○○三號函辦理。

二、本部於八十九年十二月曾委託具有公信力之會計師事務所至中國醫藥學院及其附設醫院實地查核該校財務及董事會行政問題,並未發現該校重大違反教育法令情事,該校董事長去逝後,董事會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及程序,檢附方中民等十二位董事以書面聯署提出召集臨時董事會補選董事之申請報部,後續並依規定辦理董事長補選之相關事宜。

三、有關本部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報告中所提缺失部分,本部業請該校限期確實檢討改善,改善情形本部亦將持續追蹤考核。

正本: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副本:行政院秘書處、高教司、會計處、政風處 

部長曾志朗

教育部 書函

受文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日

發文字號:台(九○)政字第九○○○八○七四號

主旨:有關貴會檢舉本部科員官僚、收受學校禮品及各單位紅包文化習久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交下貴會九十年元月五日九○台灣大地字第○○三號函辦理。

二、有關貴會所提問題,本部十分重視,將積極予以改善,若貴會有具體不法資料,並請提供本部依法處理。

正本: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副本:本部高教司、會計處、政風處

 教育部

行政院秘書處 移文單

受文者:中國醫藥學院校友會總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玖拾年貳月廿壹日

發文字號:台九十教移字第○○九六三三號

附件: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一份

主旨:中國醫藥學院校友會總會致 總統函,建請新政府介入中國醫藥學院董事會運作,將該校改制或重組董事會,並副本抄陳本院 張院長一案,事關貴管,移請卓辦逕復並副知。

正本:教育部

副本:中國醫藥學院校友會總會

 行政院秘書處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 函

受文者:楊緒東先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廿六日

發文字號:華總公三字第九○○○○二九六四○號

主旨:檢送中國醫藥學院校友會總會理事長楊緒東先生(地址:台中市南屯區大墩三街一九○號三樓)二月十二日致 總統函及附件,就建請將該校改制為「國立大學」或「重組董事會」等情,請 酌處逕復。

正本:教育部

副本:楊緒東先生

 主任郭瑤琪

行政院秘書處 移文單

受文者:中國醫藥學院校友會總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玖拾年貳月廿壹日

發文字號:台九十教移字第○○九六五 五號

主旨:中國醫藥學院校友會總會致院長函,建請依陳立夫先生遺囑,將中國醫藥學院改制為國立中西醫藥大學一案,事屬貴管,移請卓處逕復並副知。

正本:教育部

副本:中國醫藥學院校友會總會

 行政院秘書處

行政院秘書 移文單

受文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玖拾年貳月廿陸日

發文字號:台九十教移字第○一○九五三號

主旨: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致本院 張院長函,建請貴部曾部長親自訪查全國私立學校之不法情事,聽取教師及學生意見,整頓內部以建立貴部官員形象一案,事屬貴管,移請卓處逕復並副知。

正本:教育部

副本: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行政院秘書處

教育部 書函

受文者:中國醫藥學院校友會總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八日

發文字號:台(九○)高(三)字第九○○二四一四八號

主旨:關於請成立國立中西醫藥大學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會本(九十)年二月九日九○校字第○○一號函。

二、依據私立學校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私立學校辦學目的有窒礙難行,或遭遇重大困難不能繼續辦理時,得由董事會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停辦或依法解散之。同法第七十條規定:私立學校願將校產捐贈政府繼續辦理者,由董事會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六款決議,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接辦後,依法解散清算。查中國醫藥學院並未有不能繼續辦理學校之情事產生,該校董事會亦未向本部提出捐贈政府繼續辦理之情事,依法尚不得將該校改成為「國立中西醫藥大學」。

正本:中國醫藥學院校友會總會

副本:行政院秘書處、中國醫藥學院、高教司

教育部

總統府 公共事務室 函

受文者:楊緒東董事長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三十日

發文字號:華總公三字第九○○○○五五六七○號

主旨:檢送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楊緒東先生三月十五日致 總統函及附件,就有關建議私校法必須修法,方可維護學生及教師權益等情,請參處逕復。

正本:教育部

副本:楊緒東董事長

 主任郭瑤琪

華總公三字第9000043690號

總統府用牋

緒東先生惠鑒:二月二十七日致 總統函及附件,業已收悉轉陳。耑此致意,順祝平安喜樂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

中華民國玖零年參月拾肆日

教育部 書函

受文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日

發文字號:台(九○)高(四)字第九○○四二五二二號

主旨:貴基金會來函研提有關私立學校法修法意見,將轉請本部私立學校法修法專案草擬小組參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秘書處九十年三月二十六日台九十教移字第○一七六四八號函暨貴基金會九十年三月十五日九○台灣大地字第○一二號函辦理。

正本: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副本:行政院秘書處、高教司(三、四科) 

教育部

教育部 書函

受文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三日

發文字號:台(九○)高(四)字第九○○五一五九二號

主旨:貴基金會來函研提有關私立學校法修法意見,將轉請本部私立學校法修法專案草擬小組參考。請查照。

說明:依據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九十年三月三十日華總公三字第九○○○○五五六七○號函轉貴基金會九十年三月十五日九○台灣大地字第○一二號函辦理。

正本: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副本:總統府公共事務室、高教司

 教育部

教育部 書函

受文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一日

發文字號:台(九○)高(三)字第九○○六四九二○號

主旨:貴基金會函研提有關私立學校法修法意見乙案,其中中國醫藥學院董事會運作等相關事宜,復如說明,請卓參。

說明:

一、依據中國醫藥學院九十年五月三日(九○)明秘第○五四五號函辦理。

二、中國醫藥學院經費運用缺失部份,本部前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專案查核,並請該校確實依法改善,本部將持續追蹤該校改善情形。

三、有關該校於民國八十五年彰化購地預付款二億元追回乙節,該校已委請台中市眾城國際法律事務所積極處理追回事宜,本部亦函請該校每月五日前將執行情形報部,以利早日追回預付訂金。

四、該校董事會董事長及董事選舉,依私立學校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並報部核備,本部當本著主管機關職責,依法核處,以利校務順利運作。

正本: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副本:中國醫藥學院、高教司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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