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5自由時報   台灣 復權與復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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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5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一月五日以「去中華民國台灣才是獨立國家」為題報導「台灣國家定位論壇」的學者發言內容。「去中華民國」是應該的,也是台灣人追求的目標。但是這個命題前提的「去中華民國」與結論的「台灣才是獨立國家」則不合邏輯。理由是命題的「背理」:「不去中華民國台灣就不是國家」並不成立。可見這個命題不成立,也就是台灣是獨立國家與去中華民國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本命題很類似傳統台獨的主張。他們說「台灣還沒獨立」是因為「台灣是從中華民國獨立」,中華民國還存在,所以「台灣還沒獨立」。這種論調違反國際常識,不但延遲了獨立國家的正常化,也自己證明「台灣不是國家」,自願被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套牢。非常不智。

中華民國自一九四九年底以後已不是國家,只是聯合國安理會授權下的占領軍機構之一而已,尤其是自一九七一年和一九七九年以後更加明顯化。但是台灣在客觀上一直是一個獨立國家。

「去中華民國」有國際面和國內面二種。國際面早就完成去中華民國;但國內面由於有本命題之類的誤導,只能期待遲遲的進行。在國際面,「台灣是獨立國家」也不是「去中華民國」的結果。而是因為日本放棄台澎主權,且未放棄給任何外國;再加上聯合國憲章七十六條規定被解放的日德義三「敵國」殖民地住民可選擇獨立的「殖民地復權條款」而來。

是故台灣人的「復權」與「復名」運動,必須堅持選「台灣總統」,和要求政黨推選「台灣總統候選人」二點才可落實獨立國家。國際社會期待台灣選出主權者的「台灣總統」。台灣人有選舉權,只需貫徹這種明確的理念,台灣早就是獨立國家。

(作者連根藤 為台生報發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