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8自由時報   經濟併吞台灣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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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8自由時報  


政府說簽CECA有多好,我疑問很多。有關人員自由流通這項,就會造成很大問題。如果台灣跟日本簽CECA會怎樣?台灣人可以自由到日本合法工作。但是日本的工作收入是台灣的兩倍,這樣是否會有大量日本工作被台灣人搶走?日本人不會放任外國人輕易在日本工作。那為何我們要放任中國人輕易來台灣工作?記住,中國公立大學生的平均月薪是台幣九千元,請問台灣的大學生要去中國領九千元嗎?但中國大學生來台灣卻可用低價搶工作,月薪一萬七,他們甘之如飴。

再者,說到中國台灣兩國要簽訂MOU,還可以把金融資料互通?這樣,我們也跟日本簽MOU,我們台灣的銀行還有政府到時候就可以看到日本國所有國民的金融資料,包括存款、信用卡幾張?貸款多少?負債多少?是否手上有股票?日本人要嗎?當然不要!因為那是日本國民的隱私,豈可以洩漏給外國企業或者國家。日本政府如果與他國簽訂這種條約,不僅會激起日本人民憤怒,而且根本違反日本憲法所保障的「人民隱私權」。先進國家對於提供本國國民金融資料給本國企業是非常嚴格的。頂多可以看到個人信用評比是A+、A、B、或者信用不良等等及資料讓銀行、企業評估是否予以放款或者僱用。更何況是要開放給外國政府還有銀行?這是何種居心?

還有,MOU簽了以後,台灣的金融機構可以去中國設立分行,貸款給當地台商。重點是,拿台灣人的保命錢去中國貸款給中國人?難道不擔心郵局、台灣銀行的錢被搬光嗎?

如果大家真的不懂台灣跟中國簽這種條約的後果,就把當事者換成日本跟台灣簽CECA還有金融MOU這兩條約的假設狀態。我想日本壓根不會跟別國簽訂這種條約,那為何台灣要跟中國簽這種條約呢?很簡單,因為有一批人會獲得極大的政治利益還有商業利益。說得明白,這是「經濟併吞條約」。而現代李鴻章出現在你我面前,列強改成中國如此而已。誰是現代李鴻章在出賣台灣獲取利益?大家心知肚明。

(作為王彥斐 從事廣告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