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6自由時報   扁羈押抗告 最高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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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6自由時報  

〔記者項程鎮、楊國文、李欣芳/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昨天審結前總統陳水扁抗告高院羈押裁定案,承審本案的刑十二庭合議庭認定抗告無理由,將扁抗告駁回確定。陳水扁律師石宜琳表示,律師團研議後決定,將就「重罪羈押無時間限制」、羈押案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合議庭審理等影響人民訴訟權的兩項規定,近日聲請大法官釋憲。陳水扁辦公室則表示遺憾。

法界指出,扁未來仍可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另提具保停止羈押聲請,不過仍由目前審理扁案的高院鄧振球合議庭審裁。石宜琳表示,扁被羈押的抗告案既然已確定,短時間內不會再向高等法院提出具保、停止羈押扁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