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5自由時報   明年傳喚23證人 扁要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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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5自由時報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持續審理扁家涉及國務機要費等案,合議庭已批准前總統陳水扁聲請傳喚廿三位證人,並排定全案自明年一月八日起分批傳訊審理,全案將進入扁案審理庭的審判核心。

另外,扁案衍生的偽證案,高等法院另一合議庭已傳訊被依偽證罪判刑的前總統夫人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趙建銘及陳敏薰等五名被告,扁家四人均認罪,但一致認為北院判刑太重,應減輕刑期,除珍以外,陳致中三人均希望獲得緩刑。

受矚目的是,高院合議庭裁准扁聲請傳喚前國安局長蔡朝明、高雄市長陳菊等多人,都是一審未傳訊過的人證,扁欲證明確有以國務機要費花在機密外交或因公支出。

另外,扁向合議庭聲請調閱李登輝前總統任職期間使用國務機要費之相關單據、帳冊、馬英九及台南市長許添財等人所涉特別費案件卷證,合議庭也裁准並已調閱,這部分可望是未來審理庭的審判焦點。

陳水扁表示,他是依往例辦理核銷國務機要費,且國務費具首長特別費性質。檢方認為,國務費與特別費性質不同,另依偵查事證,扁、珍等人涉及貪污事證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