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之修改,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 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故要拼台灣認同、正名及公投,就必須在“制憲”一項下功夫,除全民走向街頭的“民主教育”之外,阿扁總統提出來的2006年催生新憲法,與2004年總統選舉同 時辦理的全民公投就有其必要性。 現在的重要點,就是快快籌劃公投事項與新憲法的新制內容。立法院是台灣的亂源,已經得不到人民的信任,只是一群被“權利”糾纏的棋子,其中之“清流”全民有自知之 明。 阿扁執政三年多來,大家看夠政客嘴臉,了解自己當家的立場,所謂一邊一國,不但在國內各擁其黨,中國人與台灣人身份認同,國家認同皆須以公投之全民教育來取得共識 。 這三年來台灣人民的權益經過立法院協商通過的利多,無不以大中國為考量,泛藍強 勢動員,台灣人生存空間不斷受擠壓,單純的台灣民眾若不能早日覺醒,未來只好等著做中國的三等國民了。 依所觀察得知,立法院通過一個法案約花費一億一仟多萬元,幾佰個法案,浪費多少人民血汗錢?而全民公投之費用則只需五億多元,一次可解決基本問題,當然對立法行政 單位所產生的制衡力量,則直接而有效力,不但可以糾正立法不當,又能防止行政失當。 泛藍統派至今,還以過去統治者的身份自居正統,對於全民公投,民意凌駕立法、行政的公投法,可是非常忌憚,因為某些人實在不想主權在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