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228事件60週年萬人追思大會
只有在二二八的罪首和白色恐怖的元凶,在歷史上被定罪,這些二二八、白色恐怖的犧牲者,受害者才能得到平反。我們才有正義。
(摘錄自南方快報『只有定罪元凶,才有原諒寬恕』/鄭思捷)
南韓在一九八○年五月十八日到二十七日發生震驚中外的「光州事件」,起因於數萬民南韓學生、國民上街要求實行民主,卻被剛政變上台掌握軍權的大統領全斗煥下令武力鎮壓,根據官方數據,「光州事件」總共造成了191人死亡,122人重傷,730人輕傷。南韓的民主化進程不斷持續與推進,一九九三年金泳三上台後承諾會極力為「光州事件」平反,除了替死難者建立國家公墓、國會通過特別法賠償受難者,更重要的,是在一九九六年南韓法庭以主動參與軍事叛亂和內亂等罪名,對前大統領全斗煥和盧泰愚分別判處死刑和22年徒刑,經上訴後全斗煥改判無期徒刑,盧泰愚則被判刑入獄17年。兩人在一九九七年皆獲得時任總統金大中特赦。
這個「追究真相」的判決正式確立轉型正義,它所造成的影響就是撫平受難家屬的傷痛,不到二十年內使南韓徹底走出「光州事件」的悲痛,現在每年的「518」,南韓人是以文化慶典來紀念這個紀念日。今日要在光州逛書店也很難找到光州事件的書籍,因為光州事件已經得到應有的平反,連帶竟使有關的叢書就此絕版。因為有「追究真相」,恢復正義,使南韓浴火重生,奠定當前蓬勃發展的基礎。(摘錄自南方快報『追究二二八事件加害者責任/黃崇祐』)
歐洲的德國在一九四五年十一月至一九四六年十月,盟軍設立的紐倫堡大審,不但對戰爭的局限性及和平的必要性做深入的探討,法庭最後對當時許多已嚴重違反人性的德國行政官員等近百人分別處以死刑及其它重刑。庭長審判終結時的一席話非常值得省思,「法庭雖然無法對所有的問題提供完美的解釋,但是,人的生命和良知,仍需受到嚴正的維繫和無私的保護。」法庭認為在道德的選擇仍有可能的情況下,大權在握的人,卻放棄道德與良知的選擇,因此,這些人應該受到公開的指責與懲罰。(摘錄自南方快報『追究二二八事件加害者責任/黃崇祐』)
在台灣這塊土地上依靠台灣人民信賴才能生存的部分媒體,居然使用諸如「利用族群獲取政治利益」、「二二八已成政客提款機」的斗大標題,以及類似「充滿政客的二二八」、「口水紀念歷史」、「挑起族群傷口」等等似是而非的語詞,試圖貶低並且轉移解決二二八問題的焦點,導向凡是談二二八就是「心有仇恨」、凡是要求追究元兇就是「踐踏外省族群尊嚴」、凡是要求兩蔣「移靈」就是「挑動族群對立」等等謬詞…。
(摘錄自2007/03/04自由時報『歌聲動天,撼動不了殘餘的政治邪靈/向陽』)
二二八過去六十年了,六十年的苦難並未獲得徹底洗滌;獨裁者殘餘的邪靈卻仍然盤據這塊土地,不肯散去。這才是今天台灣二千三百萬人必須共同承擔的問題—和平的降臨,依靠正義彰顯;正義的彰顯,有賴國法衡平。二二八事件的徹底解決,因此必須從依照國法制裁元兇做起,不依國法衡平,正義無以彰顯;正義不彰,則和平無望。這非關族群問題,也和政治口水扯不上關係。這是我們這個進入民主法治年代的社會,面對歷史最素樸的作為,面對公義最理性的實踐。
(摘錄自2007/03/04自由時報『歌聲動天,撼動不了殘餘的政治邪靈/向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