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30
繼薄熙來之後
中共又一官員被要求禁入美國

 

2005.09.30大紀元時報

【大紀元記者亦平華盛頓DC報導】美國華盛頓特區法輪大法學會9月27日再次致函美國國務卿萊斯,要求禁止中共文化部長孫家正入境美國,並拒絕給他簽發入境美國的簽證。華盛頓法輪大法學會8月底曾致函萊斯要求拒絕中共商務部長薄熙來入境美國,薄熙來最終沒有出現在胡錦濤訪美的隨行人員之中。

9月27日中午,華盛頓特區部分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駐美大使館前召開記者會,譴責中共文化部長孫家正在中共對法輪功的這場殘酷迫害中充當主要角色,並敦促美國政府禁止孫家正入境。孫家正計畫10月份來美國參加中國文化節。

華盛頓法輪大法學會在信中說,根據美國移民歸化法第212(a)(2)(G)條款規定,參與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外國政府官員不得進入美國。

華盛頓法輪大法學會指出,現任文化部長孫家正是6年多來中共和江澤民集團針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運動的主要幫兇。在中共1999年7月20日鎮壓法輪功之後,孫家正於1999年7月24日下達命令,要求中國各級的文化部門和音像管理部門立即收繳法輪功書籍和音像資料,並在7月28日在全國範圍內發動第一輪統一銷毀所有法輪功書籍的運動。

另外,據法輪功網站明慧網報導,孫家正還建立巨大「網絡文明工程」以監測、查堵、封殺法輪功真相。多名法輪功學員因上網被非法綁架、非法判刑,甚至酷刑迫害致死。

華盛頓法輪大法學會在信中說,到目前為止,至少有2,74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有20萬至100萬法輪功學員未經審判被非法勞教,超過500人被判處18年以上徒刑。

華盛頓法輪大法學會呼籲美國政府執行美國法律,拒絕給孫家正簽發入境美國的簽證。

2004年1月28日,正在法國進行官方訪問的孫家正,以「酷刑罪」受到起訴。訴狀中指其利用傳媒、文化形式煽動仇恨、煽動剷除法輪功,並下令銷毀所有法輪功書籍和音像資料、封鎖監控法輪功學員的網路通訊、阻止中國民眾瞭解西方媒體對法輪功的真實報受到報導。

孫家正是繼薄熙來之後,又一名被要求禁止入境美國的中共部長級官員。法輪功學員於9月8日以酷刑罪在紐約對薄熙來提出刑事告訴。此外,法輪功學員向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案提出告訴於上星期開庭,趙致真被法輪功原告以「教唆、協從犯罪、密謀和指使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和群體滅絕罪的指控」告上法庭。原告律師瑪什博士指出,趙致真要為其在中國國營電視台和網路上叫囂根除法輪功的節目負責。◇

 

日人集會遊行要求中日斷交

 

2005.09.30大紀元時報


日本人士9月29日在東京六本木市區示威遊行,高喊日本和中國斷交,要求政府中止1972年的9月29日和中國建立的邦交。(中央社)

【大紀元訊】日本人士9月29日在東京集會並舉行示威遊行,指責中國是日本的危險敵國,要求和中國斷交;1972年的9月29日,日本和台灣斷交並和中國建交。

據中央社報導,這項題為「929反中共日」的集會遊行昨天在東京都內港區六本木的一處公園舉行,由「反中共日共鬥委員會」主辦,有一百多名日本人士參加。這項會議昨天也在神奈川縣和關西地區同時舉行,今年是第4屆。

大會首先發表「反中共日宣言」,指出日本和中國建交後的關係並未友好,也不正常,中國不斷侵害日本主權和干涉內政,一面接受日圓貸款,一面擴充軍備,對日本形成嚴重威脅。

大會接著通過決議,對日本政府提出要求,包括:和中國斷交,停止對中國經濟援助並抵制2008年的北京奧運等。

與會人士結束約一小時的集會後,由公園出發經由六本木鬧區遊行前往廣尾公園,途中高喊「斷絕日中邦交」、「打倒共產主義」、「迎戰中華霸權主義」、「抵制北京奧運」、「不容中共侵害主權」和「不容中共干涉內政」等口號,引起不少路人注意。◇



中共忌憚網際網路民主力量

 

2005.09.30大紀元時報

☉張強(BBC記者)

在當今的中國大陸,網際網路上言論日趨活躍,越來越多的信息通過新媒體傳播。隨著新媒體對中國政治局勢影響越來越顯著,當局開始不遺餘力地封殺「負面」言論和信息。

以網際網路和數碼技術為基礎的新媒體給中國的發展帶來機遇,但卻給當局的言論控制帶來挑戰,也使中國共產黨這個執政黨以及中國政府的封閉式管理產生難題。

嚴密控制

中國政府採用思科、北方電訊、Sun、3COM和微軟等西方大公司提供的技術來封鎖網路,並命令網路公司幫助政府過濾「敏感」言論。據專家稱,網路控制部門過濾的「關鍵詞」多達1,000到1,500個。

微軟在中國的MSN博客空間設置了過濾器,Google此前在其新聞頻道的中國大陸版上也拿掉了被中國政府封閉網站內容的存檔。雅虎中國更被指幫助中國當局調查網上異見人士。

早在今年4月,由哈佛法學院、劍橋大學和多倫多大學共同組建的「開放網路促進會」(Open Net Initiative)就發表了一份關於中國網路封鎖的研究報告。報告稱:「中國的網路過濾系統是全世界最發達的。比起其他有些國家的類似系統,中國的網路過濾範圍廣,手法細緻,並且效果顯著。整個制度包括多層次的法律限制和技術控制,牽扯到眾多的國家機構,以及成千上萬的政府職員和企業員工。」

報告指出,中國政府封鎖了大部分提及法輪功、「六四」事件或異議政治團體的網站。海外中文報紙《大紀元》去年底刊登的《九評共產黨》系列社論顯然也受到中國政府的關注。報告說,提及「九評」二字的網站中,有90%被封鎖。《大紀元》正在鼓勵中共黨員退黨,並表示已經有460多萬黨團員在網上聲明退出。

政府網站和網評員

香港城市大學的李金銓教授評論說:「儘管官方進行了全面和強有力的控制,但根本不可能達到完全控制的程度。」

因此,除了被動地封網之外,中國政府也大力發展官方網站,大搞網上宣傳。李教授說,中國全部網站的10%是由政府直接建立和經營的,各級政府共建立了150多個主要新聞網站。

為了掌握網上輿論的主動權,中國政府還成立了一支專職的「網上評論員」隊伍。據廣州《南方週末》5月19日報導,這些網評員雖是拿政府工資的專職人員,卻裝作普通網友在網上發言,試圖以非官方的面目引導網上輿論。到去年年底為止,北京已經培訓了來自全國各地的127名網路評論員。

民族主義

但網際網路在輿論陣地上的作用應該說還沒有完全被中國當局所左右。政府對這個發展趨勢感到憂慮,擔心共產黨會失去對大眾輿論的主導和控制權,所亦千方百計阻止所謂「有害信息」。

今年春季席捲全國的反日示威活動顯示了新媒體的政治動員能力。4月份,中國政府禁止正式媒體報導反日示威,但是遊行組織者利用網上BBS、電子郵件和行動電話短信等方式發出信息,鼓勵民眾參加遊行,並通知遊行路線。

在1999年北約轟炸中國駐貝爾格勒大使館和2000年美軍偵察機和中國戰鬥機在南海上空相撞事件中,網際網路也起到了類似的作用。

新媒體對中國政治的影響早已引起學界注意。李金銓教授分析說,利用網際網路進行民間動員的事例大部分都和民族主義有關,因為中國網民大多是居住在城市的學生和年輕的職業人士。這些人一般都對嚴肅政治採取玩世不恭的態度,他們唯一感興趣的政治話題就是民族主義。

言論平台

但是,網上言論對國內政治的影響也絕不能忽視。2003年,當官方媒體對Sars(中國官方至今還將其婉稱為「非典」)大爆發一聲不吭時,中國大部分民眾是通過行動電話短信和網上傳言得知疫情的。

也是在2003年,大學畢業生孫志剛被打死在廣州一家收容所裡。網民對這起慘案作出了極端憤怒的反應,最後政府被迫廢除已實行多年的所謂「收容遣返制度」。

澳門大學傳媒學者吳枚評論說:「中文BBS已經演變成一個獨特的平台,在全球華人社區中傳播信息,分享公眾言論。」

政治動員力量

在傳統媒體受政府控制的情況下,網際網路和行動電話短信等新媒體的興起,為中國民眾開創了新的民間溝通渠道和組織資源。但是,在目前受到嚴密監控的網路環境中,新媒體影響政治形勢的作用仍然受到很大限制。

在英國卡地夫大學研究中國網際網路的學者認為,如果關注政治問題的中國網民,尤其是那些來自弱勢群體的人士,不斷利用網路表達自己的訴求,他們最終有可能「重塑大陸的公民社會和政治文化」。

但是學者們也指出,在現階段,大多數中國公民仍然沒有能力參與網上的公眾討論。

李金銓教授也對新媒體的政治影響力有所保留。他說:「信息的流通可能會激發壓抑已久的不滿情緒,從而引發一場運動。但是如果沒有組織,這樣的運動將很難維持。」中國的網際網路和新媒體正在蹣跚而行。

(轉載自BBC中文網)◇

戰爭法之下的台灣立場

 

2005.09.30自由時報

■林志昇、何瑞元

九月二十日我們兩人在美國華盛頓郵報發表《What are you doing?》文章,依戰時國際法與佔領法來詮釋台灣地位的基本理論,獲美國與台灣許多學者的討論,為避免誤會,特地整理基礎法理以供參考。

一、在一八九五年,日清「馬關條約」裡,中國已把台灣割讓給日本,並且得到國際間的認同,日後,中國對台灣沒有管轄權,簡言之,日本開始擁有台灣主權。

二、「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以及「日本投降書」並沒有法律規定「台灣的主權移轉給中國」的效力,雖然其內容有強烈的政治「主張」,但是未達「條款」法律範疇。

三、美日太平洋戰爭期間,所有攻打日本本島和日屬台灣的軍事行動,都是美軍所為,中華民國並沒有參與。

四、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並不是「台灣光復節」,只是台灣地區「軍事佔領」的開始。

五、美軍把日本四島和日屬台灣攻打下來,美國理所當然是「主要戰勝國」,同時,無庸置疑也是這些地區的「主要佔領權國」。

六、麥克阿瑟將軍雖是盟軍統帥,但也是美軍將領,按照戰爭法,指派蔣介石來台灣接收台灣地區日本投降事宜,是代表「主要戰勝國」美國的行為,而中華民國則是「次要佔領權國」,所以中華民國對台灣並沒有主權。

七、一九四九年一月蔣介石辭中華民國總統職務,同年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變成功,十二月中華民國高級官員在台灣組流亡政府,國際法上,「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無法理根據在台灣就地合法。

八、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平條約開始生效,條約中日本放棄台灣,但是沒有指定收受國,因此中華民國沒有台灣的「所有權狀」,換言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沒有自己的領土,不能稱為「國家」。

九、「領土割讓」是政府對政府的行為,領土主權不會中斷或者消失,是國際法的原則,所以台灣領土的主權,既然不在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手中,則必然是在某一個政府手中。

十、從戰爭法和佔領法的觀念檢視分析舊金山和平條約,再加以相關戰爭歷史的判例與記載,我們確定,台灣領土主權目前仍握在「主要佔領權國」美國手中。

綜上,台灣人絕對有權利要求美國解散「次要佔領權國」與「流亡政府」的中華民國,緊接著,台灣可以正名為「台灣」,也可以召開「制憲」大會,再過幾年,台灣可以名正言順向美國國會申請獨立公投。

(作者為「保護台灣大聯盟」政治研究小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