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9
自由時報插圖

 

2005.11.29自由時報


 

先罵先贏,「罵力強」!

 

2005.11.29台灣日報

◎吳車

這一次的縣市長選舉,「馬立強」團隊忽然形象大變,似乎變成「罵力強」了!

看到國民黨發言人鄭麗文,以未卜先知的姿態,公開預言民進黨將會在選前最後一夜,推出「十大賤招」。十大賤招內容洋洋灑灑,招招新舊並陳,令人眼花撩亂。還真虧年輕看似一臉「亮麗」的鄭麗文,創意十足,想像力豐富,想得出來這麼繁多的「醜陋」招式。

有意思的是,鄭麗文不僅是國民黨的發言人,這一次,竟然搖身一變,變成民進黨肚子裡的蛔蟲,預先知道民進黨選前可能的動作,而且提前爆料,提前公開詛罵調侃一番,還特別引用黨主席馬英九最新發明、頗為流行的名言,公開痛罵「賤招」。

這般先罵先贏的新聞,其實也不是什麼新鮮事。隨手拈來就有不少的「經典之作」:李慶安的「舔耳案」,先罵先贏。去年總統大選泛藍選輸,「作票總統」照三餐罵,而且一罵一年多的選舉無效案…。最近TVBS的中資股權違法,硬是被誤導為迫害言論自由,主持人李濤先罵先贏,還天天口口聲聲硬拗是「捍衛是非公義」。洪秀柱的「痞子」風波…。以及非常光碟未公開前的一連串怪現象..。

非常光碟還沒有出片,在還未看到內容前,馬英九就先罵先贏,首先開砲,狠狠痛罵「下三濫」、「賤招」。被指光碟當事人的朱立倫,更是「涉嫌」指揮檢警越區直搗台北,提前進行蒐證、錄影、搜索,並痛罵光碟製作人的抹黑、抹黃。而被指「黨齡併入公職退休年資」的胡志強,一直都未正面回應的他,「禽獸不如」的話都脫口而出。被指特權貨款賴帳的周錫瑋,面對「瑋哥部落格」的嘲弄,一直避而不談有無「賴帳」,邀來吳育昇、孫大千、周守訓…等利嘴,先罵一堆「年輕人被利用、被消費」,進而竟要求警方「關閉網站」,暴露對網站的無知…。吳育昇在質詢內政部長蘇嘉全治安問題的時候,還故意把蘇嘉全倒過來唸成「全家輸」,對蘇部長大大羞辱一番…。

近三、四年來,「馬立強」團隊仗恃著泛藍立委過半,各個是當紅明星,光環照耀整個藍天。尤其馬英九一舉奪下國民黨主席,更是意氣風發,聲勢大振。然而,先罵先贏似乎也暴露了「馬團隊」的得意忘形,個個餞牙俐齒,罵功百分百、罵力足又足,不是論理、講理的馬力強,反而是「罵力強」的功夫,配合「統媒」的大肆渲染,聳動刺激力道十足,「罵團隊」的新興崛起,令人印象鮮明!

面對弊案的質疑,誠實回應應該是唯一的對策。不思正面回應,而只反唇相譏,或是單憑臆測想像,先罵先贏,誤導大眾認知、煽惑族群激情,「馬立強」變成了「罵力強」的團隊,果真想要「登高望遠」,放眼2008年的總統大位,只怕先罵先贏的習性,先要改改,才是長遠之計。(作者為靜宜大學中文系副教授)

 

美聯邦政府官報:【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

 

2005.11.29台灣日報

◎林志昇、何瑞元

曾經有學者提出看法:「Formosa在美國移民事務上是一個國家,因為其現行政府有毫無爭議的有效控制全島,所以是個國家」。這是個絕對不正確的主張,事實上,Formosa是在一八九五年由中國割讓給日本,但是在一九四五年美日戰爭中,日本被美國征服,而在和平條約裡再度被割讓,可是沒有指定收受國,所以在一九六零年「華盛頓地區巡迴法庭」在處理Rogersv.Sheng案時,有律師主張Formosa不是國家亦不屬於其他國家,而巡迴法院對Formosa狀況只形容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日本放棄對Formosa的主權」,不過美國國務院之立場是:【沒有任何國際間的協議,已經表明把Formosa主權移交給中華民國,美國國務院目前(指一九六零年)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之合法政府,也接受中華民國對Formosa的管轄】;最近美國官方二零零五年出版的聯邦政府官報FederalRegister,闡述該案件,對於案件中所陳述【國家】一詞有所聲明,美國官方表明有關「國家」的定義,不一定是指(a)某地方是具有政府行為,且(b)政府的條件必須是具有「全盤功能」才可稱之為「國家」,因此美國國務院確認Rogersv.Sheng該案件判決認為:「Formosa政府有毫無爭議的控制全島,所以是一個「國家」」,從處理外交事務上是不正確的描述。

二零零五年美國官方最近出版的聯邦政府官報FederalRegister,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ofJustice)和國土安全署(DepartmentofHomelandSecurity),對台灣國際地位有共同的描述:「台灣不是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台灣目前(指一九六零年)只是美國認同的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佔領與有效統治」,由此可見,美國自一九六零年直到今日維持對台灣地位的看法是相同的,簡言之Formosa不是主權國家。

台灣人民對「國家認同」維持混浠不清的主因,一方面固然是蔣氏集團的誤導教育有關,另方面在於台灣獨立建國倡導者的「心急如焚」,導致走入死胡同有關,要了解,台灣人民面對的是一個對台灣僅僅有效統治之流亡政府,而目前中國合法的代表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國,早在一九四九年蘇聯和一九五零年英國就已經承認,當時可以預料到的是,中華民國一旦被聯合國認定不能代表中國時,肯定會被驅離聯合國,成為事實以後,美國也會跟著與中華民國斷交,台灣人民在感情上必然產生嚴重「國家認同」問題;由於中華民國過去一直代表中國(事實上與法理上)的政府自居,但是實際上的情形是:中華民國在台灣只有管轄權並沒有領土主權,所以,無怪乎世界各國會紛紛與中華民國斷交。

從美國國務院在二零零五年再次確認,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評論和一九六零年之司法判決,很容易了解,中華民國在台灣並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因此,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絕對不是國際間所接受的「臺灣光復節」,執政當局實在不應該繼續欺騙台灣人民;從美國國務院剛發行的官報FederalRegister可以追尋美國自一九六零年代就已經確認的台灣國際地位從未改變,而美國所顯示的立場:

(一)、從聯合國成立到一九六零代,中華民國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同時也是聯合國的立場。

(二)、一九一二年開始到當時(一九六零年),中華民國是「被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而美國的立場分為兩階段,即一九二零年代到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中華民國是單純的「被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而以後中華民國變成「被承認的中國流亡政府」。

美國政府二零零五年發行的聯邦政府官報FederalRegister的資訊再度確認台灣國際地位,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回想對台灣有管轄權的各執政當局,以欺瞞或錯誤的政策誤導台灣人民,以至於台灣地位陷入目前窘境,「國家認同」竟然變成台灣人民爭論的主要焦點;台灣的國家認同與「建國問題」不是台灣人民的「士氣問題」,也不是「勇氣問題」更不是「信心問題」,而是國際上對「台灣國際地位認定」與台灣人的「自我認定」相差太多太遠。

台灣人民共同的希望是「認同台灣」,其實這是毫無問題,只是當台灣要「建立國家」就必須分成兩個步驟,首先要釐清台灣真正的國際地位,才能處理國家認同的危機,而釐清台灣國際地位的「握有者」,則是首先的課題,弄清楚「我們是誰」,才能獲得世界上各主要國家與國際組織之認同,確認自己確認台灣,打開心中所有的謎團,真正的共同愛台灣。

(作者為保護台灣大聯盟政治研究組成員)


桃園檢警「醜陋」有餘「亮麗」全無

 

2005.11.29台灣日報【探針】

◎金恆煒

中國國民黨開法院開了三、四十年,解嚴之後、政黨輪替之後,到底有沒有回歸到「司法獨立」的正軌?看來沒有。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郭美杏判前總統李登輝(新聞)誹謗成立固有可議之處,但判決一千萬的「天價」,完全透露政治掛帥的心態。而檢警系統更可怕,在林一方所謂「光碟」事件中,檢警違憲違法到駭人聽聞的地步。

「亮麗下的醜陋」真正彰顯的是檢警的醜陋,這次我們看到檢警系統非但藍字標誌明顯,為了讓桃園縣長朱立倫當選,濫用公權力到駭人聽聞。桃園警察局刑警大隊隊長顏新章在沒有搜索證、沒有扣押證,沒有檢察官陪同下,遠到台北逮人、扣物。民主國家能夠讓警察充當檢察官?這還不奇,桃園檢警竟而無視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也無視刑法明文規定「告訴乃論」的言論權,妄圖援用<選罷法>,為的是當場逮捕製作人,更不可思議的悍然聲請羈押,桃園地院最後以一百萬元交保,桃園地檢署襄閱檢察官張進豐公然嗆聲,要提「抗告」;「抗告」成不成姑且勿論,張進豐在媒體面前,公開說「涉及私德與公共議題無關」。老天爺,警察代行檢察官,而檢察官卻要扮演法官,甚至大法官的角色。台灣的檢警真的能這樣蠻幹?毫不掩人耳目的把朱立倫競選對手也拘來問話;可不可怕?

政治人物的「私德」當然是「公共議題」,不然前新聞局長邵玉銘在外偷情被記者拍到照片,結果邵玉銘下台。如果按張進豐檢察官的「私見」,揭露邵玉銘「私德」的記者不是應當捉將官裡?事實為何相反?記者為整飭官箴立了首功,而「私德」敗壞的官員鞠躬下台。可見張進豐的大膽妄言。我們要問的是,台灣八卦雜誌橫行,狗仔隊跟拍政治人物「私德」成風,且以此為「封面故事」,張進豐為何沒有取締?

民間司改會曾就「台北地院判決李前總統賠償宋楚瑜(新聞)主席千萬元案」,發表聲明,指出「法官很少自我反省在判決中所流露出來的恣意」,委婉的表示「台灣社會的司法有待努力仍多」,(見《自由時報》11月23日「自由廣場版」)老實說,不是「有待努力」,而是不改弦更張,一定「動搖國本」,12月3日選完,民進黨(新聞)非要「司法改革」不可。「司改會」固然語多保留,至少發了言,最可恥的是「檢改會」,竟然像縮頭烏龜,不吭一語,「改」什麼「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