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9台灣日報
◎林志昇、何瑞元
曾經有學者提出看法:「Formosa在美國移民事務上是一個國家,因為其現行政府有毫無爭議的有效控制全島,所以是個國家」。這是個絕對不正確的主張,事實上,Formosa是在一八九五年由中國割讓給日本,但是在一九四五年美日戰爭中,日本被美國征服,而在和平條約裡再度被割讓,可是沒有指定收受國,所以在一九六零年「華盛頓地區巡迴法庭」在處理Rogersv.Sheng案時,有律師主張Formosa不是國家亦不屬於其他國家,而巡迴法院對Formosa狀況只形容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日本放棄對Formosa的主權」,不過美國國務院之立場是:【沒有任何國際間的協議,已經表明把Formosa主權移交給中華民國,美國國務院目前(指一九六零年)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之合法政府,也接受中華民國對Formosa的管轄】;最近美國官方二零零五年出版的聯邦政府官報FederalRegister,闡述該案件,對於案件中所陳述【國家】一詞有所聲明,美國官方表明有關「國家」的定義,不一定是指(a)某地方是具有政府行為,且(b)政府的條件必須是具有「全盤功能」才可稱之為「國家」,因此美國國務院確認Rogersv.Sheng該案件判決認為:「Formosa政府有毫無爭議的控制全島,所以是一個「國家」」,從處理外交事務上是不正確的描述。
二零零五年美國官方最近出版的聯邦政府官報FederalRegister,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ofJustice)和國土安全署(DepartmentofHomelandSecurity),對台灣國際地位有共同的描述:「台灣不是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台灣目前(指一九六零年)只是美國認同的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佔領與有效統治」,由此可見,美國自一九六零年直到今日維持對台灣地位的看法是相同的,簡言之Formosa不是主權國家。
台灣人民對「國家認同」維持混浠不清的主因,一方面固然是蔣氏集團的誤導教育有關,另方面在於台灣獨立建國倡導者的「心急如焚」,導致走入死胡同有關,要了解,台灣人民面對的是一個對台灣僅僅有效統治之流亡政府,而目前中國合法的代表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國,早在一九四九年蘇聯和一九五零年英國就已經承認,當時可以預料到的是,中華民國一旦被聯合國認定不能代表中國時,肯定會被驅離聯合國,成為事實以後,美國也會跟著與中華民國斷交,台灣人民在感情上必然產生嚴重「國家認同」問題;由於中華民國過去一直代表中國(事實上與法理上)的政府自居,但是實際上的情形是:中華民國在台灣只有管轄權並沒有領土主權,所以,無怪乎世界各國會紛紛與中華民國斷交。
從美國國務院在二零零五年再次確認,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評論和一九六零年之司法判決,很容易了解,中華民國在台灣並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因此,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絕對不是國際間所接受的「臺灣光復節」,執政當局實在不應該繼續欺騙台灣人民;從美國國務院剛發行的官報FederalRegister可以追尋美國自一九六零年代就已經確認的台灣國際地位從未改變,而美國所顯示的立場:
(一)、從聯合國成立到一九六零代,中華民國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同時也是聯合國的立場。
(二)、一九一二年開始到當時(一九六零年),中華民國是「被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而美國的立場分為兩階段,即一九二零年代到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中華民國是單純的「被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而以後中華民國變成「被承認的中國流亡政府」。
美國政府二零零五年發行的聯邦政府官報FederalRegister的資訊再度確認台灣國際地位,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回想對台灣有管轄權的各執政當局,以欺瞞或錯誤的政策誤導台灣人民,以至於台灣地位陷入目前窘境,「國家認同」竟然變成台灣人民爭論的主要焦點;台灣的國家認同與「建國問題」不是台灣人民的「士氣問題」,也不是「勇氣問題」更不是「信心問題」,而是國際上對「台灣國際地位認定」與台灣人的「自我認定」相差太多太遠。
台灣人民共同的希望是「認同台灣」,其實這是毫無問題,只是當台灣要「建立國家」就必須分成兩個步驟,首先要釐清台灣真正的國際地位,才能處理國家認同的危機,而釐清台灣國際地位的「握有者」,則是首先的課題,弄清楚「我們是誰」,才能獲得世界上各主要國家與國際組織之認同,確認自己確認台灣,打開心中所有的謎團,真正的共同愛台灣。
(作者為保護台灣大聯盟政治研究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