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反核電與反核彈的力量常常會結合在一起,這是世界環保組織的共識,因為核廢料可以製成鈽,成為核彈原料,故美俄兩國緊控核廢料的處理機制,亦有相當的原因。

  這是馬非白早期的作品,本文發表於1985.05.04「台灣年代」周刊4。  

  世界許多發展核能電廠的國家,絕大部分都曾遭遇到「反核電」的阻力,不過,「反核電」運動主要是以「反核」運動來帶動,受了「反核」運動的影響與助威 ,「反核電」運動的聲浪已日益高漲。

  由於「反核電」運動的壓力,民主先進國家大致上均採民主方式,來決定核電 廠是否興建的政策,比較重要的有下列幾個例子:

  除了這些例子之外,距離台灣最近的日本也有很多「反核電」的例子,雖然到目前為止還未能改變日本政府推行核電建設的決定,但是,「反核電」的勢力已經很明顯地對日本政府構成了沉重的壓力,而使其不敢對這股勢力加以輕忽。

  在日本聲勢浩大的反核武運動是經過政府官方許可的,多年來,這項運動不僅 已促使日本各地議會得以輕易批駁任何核子設施的興建,且使「反核電」運動於 1982年初期,形成一股強大的抗議浪潮,橫掃日本全國。

  日本自民黨政府跟台灣的國民黨政府一樣,都很賣力在推動核電政策,唯最大 的不同點是自民黨未使核電政策變成「核電殖民政策」,其次,它有民主的作風, 非常注重核電之外的其他相關問題。

  比方,1974年,日本政府為了便於新核電廠的興建,曾通過了「發電設施鄰近 地區開發條例」、「促進電力發展稅捐獎助條例」和「電力發展促進措施特殊理由 引用條例」等三項立法,儘管如此,四國、中國及東京等三家電力公司為了解決新 廠址的問題,仍然必須與若干社區進行冗長的談判,其中原因是前述的「反核電」 勢力的存在。

  1981年4月,日本的敦賀電廠事故後,當地的漁民及若干商人遭受了不少損失 ,由於「反核電」運動的努力,日本核能電力公司不得不給予適當的賠償,當地居 民甚至還聯合向敦賀檢察官陳情,要求以過失疏忽罪對敦賀電廠官員提起公訴。

  「反核電」運動份子對於各核電廠都採取很嚴密的注意,他們比官方的監督機構還要認真與嚴格,例如在1970年後期就曾揭發美濱電廠極力掩飾的一連串事故紀 錄。

  日本島根縣議會在1981年1月間,曾經舉行會議討論是否准許在縣境內松江鎮附近興建核能電廠的問題時,不得不在會場四週部署一千二百名鎮暴警察加以嚴密戒備,因為會場外有數千名「反核電」運動群眾在示威抗議,後來雖然縣議會在自民黨挾多數席次的優勢情況下,強行通過准許興建的議案,不過,「反核電」勢力確實給反對黨議員很大的精神支持,而以退席向自民黨表示嚴重抗議。

  同年2月中旬,「反核電」份子也曾在日本柏崎刈羽核電廠預定廠址示威,迫使政府出動了一千名鎮暴警察,並與「反核電」份子發生激烈衝突。

  到了8月20日,通產省只得宣布,對於同意在境內興建核電廠的縣市政府,將予以增加下一年度的補助。此例一開,很多縣市政府變得精於打算盤,像愛媛縣伊方鎮的官員便向四國電力公司建議,如果同意每月為鎮上每戶鎮民提供五千日圓的補助,即可在當地動工興建核電廠,結果,造成鎮民群情激憤,「反核電」份子也加以聲援,大肆抨擊政府,指責這種做法無異是賄賂行為。

  杜國電力公司在女川鎮興建的核電廠,工程進度達到百分之五十五時,當地「反核電」份子便先後提出五次的行政訴訟,試圖阻止工程的繼續進行,均未達到目的,後來又向仙台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在此之前,杜國公司被迫屈服於壓力下,對當地居民提供了一百二十億日圓的補償金。

  還有更有趣的一個個案,北海道南部的共和市市長,由於贊成在該市附近的泊鎮興建核電廠,卻惹惱了該市市民,便在1982年1月發起罷免市長的運動,「反核電」份子充分發揮了威力,將市長搞得頭痛無比。

  近兩年來,日本的「反核電」運動在「反核」運動引導下,已經成熟,「反核電」意識開始深植於民眾腦海裡,成為「反污染」、「反公害」的一部分。其他國家的情況亦復如此,甚至早幾年便已形成鼎盛狀態,而且愈推動愈熾烈。台灣則才剛剛開始萌芽,也許伴隨著消費者運動,從反污染、反公害的意識裡,冒出足夠帶動「反核電」的因子,真正意識到核能在其正面的作用之外卻有很嚴重的負面危害,不過,衡諸台灣人性格上的特質,這樣的期待說不定是過於樂觀了。

 

 

世界反核電風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