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5
「族群和諧,相忍為國」的迷思

 

2002.04.02 自由時報
☉羅榮光

  李前總統夫人曾文惠自訴謝啟大、馮滬祥誹謗案(誹謗她兩年前攜鉅款逃往美國)以及渠等反訴曾文惠誣告案,竟被承審法官黃程暉以「族群和諧,相忍為國」之「道德」勸說,宣告兩造皆無罪的荒謬判決。

  黃程暉法官如此不明是非、不辨對錯、鄉愿、和稀泥的人,還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推卸法官應盡之職責、摧毀正義最後的防線,究竟長年受「中國」國民黨黨化教育以及「中國」鄉愿文化「薰陶」的法官充斥法界,才使台灣國民不敢相信司法能維護正義了。

  為了「族群和諧」而扭曲正義,正是埋下不平忿怒的族群衝突種因,積壓久了,就會瞬間爆發,而不可收拾,因之西方國家才會有句真理之言:「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

  當不久前曾文惠以曾經是元首夫人的身分,親自上法庭自訴謝啟大、馮滬祥誹謗時,我就心生感佩,認為她的勇氣和執著,可以導正台灣人長年來怕事、和稀泥的懦弱心態與劣質文化。及至她在法庭上被謝啟大惡言羞辱而不禁掩面哭泣時,正好顯示曾文惠具有台灣女性之溫文正直特質,令人激賞,也替她打抱不平。

  承審法官黃程暉要台灣人忍氣吞聲,貶抑自己族群的尊嚴,祇為所謂「族群和諧」,真是令人啼笑皆非,黃姓鄉愿法官對「族群和諧」的了解竟然如此膚淺,真是何其可悲!族群不平等,無法互相尊重,怎會有和諧呢?

  至於所謂「相忍為國」,黃法官的心態顯示他仍活在「中國」國民黨蔣家政權時代。在蔣氏父子統治時期,「相忍為國」祇是一種鴉片式的口頭禪,麻醉人民的良知與正義感而已。其實,蔣政權祇要人民成為乖乖牌聽話的順民,以利其持續高壓統治。獨裁統治者祇是要求人民單方面忍耐而已,卻動輒以特務濫捕真正愛國愛民的人士,送進黑牢,受盡酷刑,甚至折磨至死,還不罷休,還要列管監視其家屬親友,統治者一點都不會忍,卻祇會要人民忍耐。在這種「單忍為國」的現象下,才有人類歷史上最長的戒嚴統治,也才有萬年國會,台灣才會淪落為國際孤兒。台灣人民終於 發覺所謂相忍為「國」,祇是為了「國」民黨政權的存續而已,卻害了我們的國家台灣。

  「族群和諧」與「相忍為國」的迷思,使法官喪失良知與正義感,並且無法盡職;「族群和諧」與「相忍為國」的迷障,更使現在台灣許多政府官員與人民面對敵國加緊統戰分化與威脅打壓時,還是敵我不分祇求「維持現狀,坐以待斃」。

  曾文惠已決定上訴,追求正義是非到底,如此才有可能打破「族群和諧,相忍為國」的迷思與迷障。

  古以色列著名的先知耶利米曾說過:「在法庭上受冤枉,主必關懷。」(聖經耶利米哀歌3章36節)看見許多有良知的人士在報刊上發表文章,嚴詞批判黃姓鄉愿法官的不義判決,顯示上主已關懷曾文惠在法庭上所受的冤屈了!(作者羅榮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