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09
醫師覺醒自我修正 促使醫療制度更健全

 

2002.05.13自由時報
☉謝卿宏

 當台北地院法官裁判醫療糾紛中的被告即使經衛生署「醫療糾紛鑑定委員會」認定「無過失」後仍必須再舉證證明自己無過失,我們真的必須認真思考:在醫療行為發生的過程與醫療糾紛中,醫師真的是那麼強勢嗎?能不分政治、種族與宗教信仰而冒死救人的專業知識及職業道德就是歛財的代名詞嗎?當媒體或政治人物以個別醫師的爭議或嫌疑事件來攻擊醫師時,全國近三萬名醫師竟然只能沈默地受辱!

 陳榮基教授編著「台灣醫療糾紛的現況與處理」一書中,有關台灣醫療糾紛案件的統計分析報告顯示,醫師在面對病人及家屬的恐嚇、勒索、抬棺或棄屍騷擾時,甚至在遭受個人或家屬的身體傷害等病人加諸醫師的違法「自力救濟」的威脅下,約九十%的醫師或醫院都用和解或受調處以賠錢消災了事,而剩餘的十%不受威脅且自認醫療過程並無疏失者,竟然還有十八點三%的醫師會被醫審會鑑定為有疏失及可能有疏失。由此可知,醫師在醫療糾紛中的弱勢與窘境。

 其實,醫師的挑戰還真多呢!不僅須時時進修充實本職學能外,也要面對律師等其他專業人士別有居心的指控與誣衊。尤有甚者,遇有醫療爭端時,更常受到民進黨公職人員所帶領的病家的圍剿。讓人難堪而痛入心扉的事是,已因醫療糾紛而憔悴不已的醫師,竟然被醫師們一貫支持的民進黨立法委員叫到立法院辦公室恐嚇「必須賠錢並不得上訴」,甚至還得面對「從醫學中心的教職滾蛋」之類的夢魘。醫師真的很可憐,就以婦產科醫師來說,每次的年度晚宴或聚餐,多數的醫師常因必須趕回醫院處理病人而中途離席,連吃一頓飯都是奢侈,真不知平均壽命已較一般人少十歲的醫師,這般匆忙的一生到底是為了啥?

 其實,醫師常在沒有充分的自我防護之下去診治一個病人,而且患者也常在惡意的隱瞞下,未據實將病情告知醫師,個人的同事就曾為一個愛滋病患做緊急剖腹產。當然,這正是醫師必須擔負的社會責任與診療義務,但是醫療的不確定性卻全部要由醫師承擔,長此以往,終有一日這種不可承擔的重,會不會腐蝕台灣的醫療品質呢?

 如果醫師仍一味地活在唯我獨尊的威權世界,還陶醉於日據時代來對民主運動的貢獻而沾沾自得,卻不思調整自以為是的傳統作風來適應新世紀思維,那明日的醫師大概也不可能比今天終日在診所內自怨自艾的醫師好過!如果醫師公會的領導人總是一心想做官,如果各醫學會理事長的心中只想當大老,如果各層級的醫師顧的都只是自己的利益,如果各醫療院所就是喜愛假借媒體發佈訊息強調自己最棒以招徠患者,卻又要病人自費花幾萬元來接受所謂的最新治療法,如果老是有「凸槌」的醫師違法被媒體或健保局藉機大肆渲染醜化,那麼,絕大多數在自己崗位上默默奉獻的醫師的努力就很容易被否定。個人看病詳細,在醫院門診看二、三十個泌尿婦科的病人常需花五小時左右,就曾遭候診室的患者抨擊「看病太慢」,甚至在台北健保第一門診中心被習慣開個藥就走人的婦女屢次開門打擾,監視筆者是否摸魚。醫界怎可不認真地思考我們的尊嚴何以被人任意踐踏?究竟是我們不努力?還是我們自以為是?或者我們已墮落成冷漠、軟弱、奸詐的醫匠,只知為蠅頭小利排除同類來苟延殘喘?

 在廿一世紀這個尊重民主運作的時代,醫師必須洞悉社會在想什麼來修正自己,才能重新獲得工作的滿足,並享受工作的成就感,進而恢復往日受崇敬的地位。個人認為新時代的醫師須有下列特質:

 一、醫療過程要以病人為思維的中心,來治療病人,醫師要和病人與家屬充分溝通討論病情,畢竟很多病是醫不好的,甚至在醫療過程中常會有併發症發。

 二、要繼續進修,讓自己的學識與世界同步,並提升施行次專科的能力,來服務病患。

 三、拒絕當7-eleven的醫師,要善待自己,不可不顧自己與家人的需求,宜適當地設定工作與休息的分界,並參與醫學以外有意義的活動,而非斤斤計較於多看一個病人,蠟燭兩頭燒,最後可能會發現人生竟然是一場空。

 四、關心醫界的事,而不是不聞不問,拒絕接受不食人間煙火或自私自利而沒有組織與戰鬥力的人來當醫界的領導者。

 五、要走出診間與醫院,向社會學習,更要跳脫既有的喜好與個人的情感,不要再盲目而無限制地支持固定的政黨,而是誰能幫助醫界建立可長可久的完善醫療制度,就挺誰。

 六、制度的改進之獲益遠勝個人埋頭苦幹,要團結一致,抵制不合理的健保制度,打擊不適任的健保局官員,來恢復專科醫師的執業尊嚴。(作者謝卿宏╱台北婦幼醫院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