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66
誰真正效忠中華民國憲法?

 

2002.06.18自由時報
☉林健次

 「奸佞審忠良」本來只有在歷史書或歷史劇才看得到。不過在是非顛倒的台灣,幾乎天天都有。泛藍軍審問姚嘉文及其他考試委員候選人就是一例。親中政客質疑姚嘉文對中華民國的忠誠度。不過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忠誠度最有問題的反倒是發出質疑的那些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敲邊鼓的政客。

 中華民國的憲法第四條說:中華民國之疆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所以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的疆域有一千一百萬平方公里。不過,在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上,現在有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稱它是中華民國固有疆域上的唯一合法政府。於是,兩個不同的政府依其不同的憲法,在相同的土地上,都是唯一的合法政府。

 主權與統治權跟所有權一樣是排他的。所謂雙重主權、重疊的統治權不過是不通、自慰、騙人的神話。所以,兩個政府同時聲稱對同一塊土地擁有統治權,其中一個政府一定是叛亂政權。因此,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一個叛亂政權、是必須被消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民國政府是一個叛亂政權,也是必須被消滅的。「合法政府」對付「叛亂團體」只有兩個選項:一個是蔣介石講的「漢、賊不兩立」,也就是,不是消滅對方就是被對方消滅;一個是縮小主權和統治權範圍,承認對方存在。但是要縮小主權和統治權範圍,承認對方存在,只有修改憲法更改國家疆域一途。只有在憲法裡縮小自己的疆域,才有不用武力消滅對方、與對方共存的法律理由。

 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採行的是「漢賊不兩立」,他們的憲法是這樣,實際上也是這樣。它宣稱主權及於海峽兩岸,並且不惜動用武力消滅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可謂言行一致。台北的中華民國,沒有修改憲法的疆域或制定新憲法,所以依法也應該是要消滅對方、死而後已的。因此,依照憲法效忠中華民國,就應該採行「漢賊不兩立」政策,與北京保持敵對關係。因此,到中國去投資是與叛亂團體合作、是資敵。鼓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條件去進行三通,就是要把台灣當成叛亂團體,就是鼓吹消滅中華民國。民選公職人員一天到晚與要消滅中華民國的叛亂團體公開往來或暗通款曲,對憲法裡的中華民國當然是絕對的不忠與叛逆。可笑又諷刺的是,這些要埋葬中華民國的親中政客,竟然大言不慚的指摘別人對中華民國不忠,這不是黑白顛倒、自欺欺人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區人多勢眾,只要它喜歡,不怕沒有攻打台灣的藉口。不過,中華民國不要被人消滅,至少就不要去挑釁、去主動攻擊人家。不要挑釁人家,至少要做到依自己憲法的規定不用去挑釁、不用去消滅對方。在法律上不用去挑釁、不用去消滅對方的唯一方法是透過制憲或修憲的程序,把中華民國或台灣的領土縮小到與現在的統治範圍相符。遺憾的是,那些泛藍軍政客既反對修改憲法、改變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可是又要政府屈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投資與三通的條件與要求。這不是故意在法律上製造矛盾與衝突,使中華民國政府變成叛亂團體,從地球上消失掉嗎?這種要使中華民國從地球上消失的人,怎麼還有資格說人家對中華民國不忠呢?

 一個精神正常稍具常識的人都可理解,在憲法還沒修改或制定新憲以前,要完全依照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視中共為叛亂團體是挑釁的、荒謬的、自取滅亡的,因此也是害台灣、害中華民國的。一部要效忠不行,不效忠也不行的憲法,當然是一部行不通、不可能被遵守、效忠的憲法。這部與現實不符的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滅中華民國的最好工具。親中政客阻擾修憲、反對制憲的真正陰謀不是昭然若揭了嗎?

 姚嘉文在被親中政客審問的時候,忸忸怩怩的說台灣的名稱是「中華民國」,說他效忠的是以台灣為領土的中華民國,這當然是不合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的。姚嘉文的難題是頭腦清明、愛台灣、愛「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人的共同難題。解決之道是把親中政客的矛盾、理屈、心虛和埋葬中華民國的陰謀揭穿,把所有「涉中法律」的違憲性揭穿,在為台灣「正名」之外,務實的把力量用在修改憲法的疆域或制憲上面,使二千三百萬人有一部可以實行、效忠的憲法。 (作者林健次╱淡江大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