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14自由時報
☉陳春生
永久中立國瑞士,已於九月十日在第五十七屆聯合國大會中,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其加入聯合國,而成為第一百九十個會員國。本月底聯合國將接受新獨立的東帝汶入會,是則,全世界只有台灣與梵蒂岡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梵蒂岡是天主教精神領導國家,有無聯合國會籍,對其生存並沒有影響,可是對台灣來說則至關緊要。
加入聯合國之條件非常簡單,依據聯合國憲章第四條規定,凡是愛好和平之國家,接受聯合國憲章所載之義務,經被認為確能並願履行義務者,即得為聯合國會員國。而准許新會員國加入的表決方法,依據憲章第十八條之規定,被視為「重要問題」,其決議,應以出席及投票之會員國三分之二多數決定之。台灣要以新會員國身分加入聯合國亦必循此方式。如欲以中華民國名義「恢復」我在聯合國席位,則為永遠不可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九七一年第二十六屆聯合國大會獲准進入聯合國,係以「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權之名義申請,經大會投票結果,以七十五票贊成,三十五票反對,十七票棄權而通過,此即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的「排我納匪」案。為什麼在國際上「我」被排除,而「匪」被接納呢?
因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主張「漢賊不兩立」,而國際上又無法認同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所以在聯合國大會上,多數國家只好秉持公義「忍痛割愛」,把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Unlawfully
Occupy)的席位驅逐(to expel forth with)出去。─這是我國失去聯合國席位的原委。
然則,何以中華民國政府不被承認代表中國呢?道理很簡單,因為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失去中國大陸的統治權,其憲法及法律效力事實不及於中國大陸,而且,「萬年國會」長期不改選,卻以不具民意基礎的國大代表間接選出八任總統,這種政府在國際上無法被承認為具有「主權」基礎。所以其派在聯合國之代表,不被承認為國家的代表,而被稱為「蔣介石的代表」,從而中華民國政府也不被承認為代表中國或代表台灣的合法政府。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現在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合法化,它雖不能代表中國,卻貨真價實的可以代表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發言了。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已經修改,中華民國第九任、第十任總統,係以台、澎、金、馬領域之人民直接選舉產生,國會議員皆由此一領域合法產生出來。其所制定之法律效力及於台、澎、金、馬,任何外國人民包括江澤民先生欲來台觀光,沒有取得我國政府之簽證同意,是無法跨過台海一步的。台、澎、金、馬事實上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仍在聯合國憲章,但今日的中華民國政府結構,與一九九六年以前是不一樣的。這是一個新生國家,是愛好和平,並且有意願有能力履行國際義務的國家,台灣有權加入聯合國。
我們要加入聯合國,不必強調我國國民所得或經貿指數,也不必強調人口多寡,因為財富與人口和「主權」無涉。美國德州其總生產量比澳洲、巴西、瑞典還大,其石油與棉花產量,只有四個國家超過它,但德州是美國領土的一部分,在國際舞台並沒有什麼地位。相對而言,用顯微鏡始能在世界地圖上發現的太平洋迷你國家─吉里巴斯、馬紹爾群島、密克羅尼西亞、諾魯、帛琉、薩摩亞、東加王國、吐瓦魯及萬那杜,其人口僅十至二十萬人左右,吐瓦魯人口更只有一萬人,比日前與我斷交的諾魯還少,這些國家在國際經貿地位上儘管「乏善可陳」,但在國際政治地位上都是聯合國會員國,顯然高於台灣。
如今,台灣人民多數人還在睡覺,而且睡到自然醒,不關心台灣國際地位,連選個地方市長,朝野都在勾心鬥角,而不懂強調政府的合法代表性,請問:你自己都不關心自己前途,人家會管你死活嗎?(作者陳春生╱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