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9
承認外蒙獨立地圖 通過審查

 

2003.02.08 自由時報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台灣首張政府審查通過且承認外蒙(即蒙古國)獨立事實的「老母雞」地圖出爐。內政部「地圖審查委員會」去年底審查通過「中國政區圖」等七張有關大陸區域地圖,其中「外蒙」正式脫離大陸範圍,改以獨立國家呈現,其他行政區域則都依照現行中國政府行政區劃繪製,傳統的「秋海棠葉」不再定於一尊。

 此外,一改過去「中華民國地圖」標示首都位置在「南京」,內政部這次審查通過的地圖依照中國政府定都在「北京」,但為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委員會也做成決議,今後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將一律標示在「台北」,至於圖例樣式,則比照首都記號,或授權由地圖出版業者自行設計別於其他地方記號,並且應在圖例中以加註方式說明。

 內政部去年九月曾經修正發布「編印我國大陸地區地圖注意事項」,將原條文第二點「我國疆界及首都仍應維持我政府播遷台灣地區前原狀」,修改為「我國疆界及首都,依內政部公告資料或出版之中華民國全圖標示之」;十一月間又修訂為「大陸地區疆界及首都,得依大陸現狀標示之」,而且將名稱及條文中原有「我國」字眼全部拿掉,以符合國際政治現實,同時內政部長余政憲也已政策決定,不再出版官方地圖。

 陳水扁總統日前曾經公開表示,蒙古、西藏不再視為「大陸地區」,但官員指出,目前內政部並沒有將西藏比照蒙古以國界、國都方式處理的打算,因為西藏畢竟沒有蒙古既有獨立事實,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管轄範圍,依照國際承認現狀來畫地圖比較務實。

 根據「水陸地圖審查條例」規定,凡是出版我國水陸地圖,除由內政部、國防部編製,不論在國內或國外印行,未經審查認可都不得註冊發行。由於條例明定要審查「疆界位置」,過去在政府沒有明確宣示領土疆域變更的情況下,內政部地圖審查委員會都是依「固有疆域」做為審查標準,只要不是「秋海棠葉」的地圖,不可能獲官方審查通過,也就是不被官方承認,因此屢遭民間業者及不同政治主張人士挑戰,如今這項禁忌已被打破。

 由「勝山林企業有限公司」繪製的「中國政區圖」、「塞北地區」、「中華民國地形圖」、「中國地理區域圖」、「中國地圖」、「世界政區圖」、「中華民國自然人文掛圖」等七張地圖,是內政部修正發布「編印大陸地區地圖注意事項」後首批由官方審查通過,並且正式取得地圖發行許可證書字號的地圖,象徵中華民國政府對兩國分治與國際現實的確認。

 換言之,今後國人傳統觀念的中華民國有三十五行省、兩個特別行政區,不再是官方立場,而且學校教育將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的二十三省、五個自治區以及兩個特別行政區,做為對「大陸地區」的認知圖像。


接受事實 突破意識形態的巢臼
走出秋海棠迷思 落實兩國論 終於擺脫國王新衣的笑柄

記者施曉光/特稿

 曾有一位來台訪問的中國學者,請求邀訪單位提供一份「中華民國地圖」讓他帶回大陸,理由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地圖」可以帶回家做紀念。

 此話聽來諷刺,卻也道破過去政府囿於意識形態,以「畫餅充飢」的方式,對國民進行集體催眠的荒謬現象。

 雖然內政部已將「編印我國大陸地區地圖注意事項」名稱及條文內容中,所有「我國」兩字字眼全部拿掉,象徵具體落實「兩國論」,但這只能算是一種「模糊的進步」。

 由於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明文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因此內政部只能「迂迴前進」,在憲政層次問題尚未解決以前,先以「大陸地區」做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地區的一種「特殊稱謂」,但畢竟這並非正本清源之道,只能算是在台灣島內統獨意識對立的特殊生態下,所不得不為的「權宜之策」。

 歷史似乎總是開人玩笑。中華民國政府在大陸時期,民國三十五年起草憲法之時,台灣仍為日本殖民地,港、澳仍在英、葡手中,外蒙古又鬧公投獨立,憲法起草委員會在界定中華民國領土範圍時,擔心描述「太清楚」,恐怕與國家疆域主張衝突,因此才採取模糊策略,「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如今憲法條文的模糊敘述,恰巧為今日的政府留下一個迴旋空間。

 也就是說,既然「固有疆域」沒有明確界定,在憲政問題的解決就有其彈性,而且過去民進黨曾向大法官會議提出就國家領土範圍界定的釋憲案,結果大法官會議的回復內容,意旨為重大政治事項,不應由釋憲機關解釋,意味國家「固有之疆域」係屬政治議題,並非憲政問題。

 蒙古的主權國家地位,是國際上普遍承認的事實,而且還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同時存在,更是一個事實,而所謂的「秋海棠葉」,只是讓台灣為人笑柄的「國王新衣」。

 台灣既然一向呼籲國際社會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如果自己不能承認別人的主權獨立,又如何要求別人承認我們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此次欣見政府回歸現實面,在極具國家領土主權象徵意義的地圖上,做出革命性的重大宣示,讓國民從此擺脫外人嘲弄的笑名,從集體催眠狀態甦醒。